我很爱花,且最爱百合,但我却未曾为她写过一言半句的赞歌。今日偶然翻回几年前写过的养花日记,惊觉当时“以文字记录人生”的想法单纯且可贵,但近两年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坚持下来。细想来,且还是要不忘初心,对所热爱的事物,该诉诸于我热爱的文字。故有此一文。
百合花,是张恨水先生的作品《金粉世家》中女主—冷清秋最爱的花,或者说,冷清秋就是一朵怒放的百合。冷清秋爱它,是因为这朵花“无论在什么天气,它都静静的绽放着”。而青春时候的我爱百合,则是因为这个充满灵气的民国女子,她孤傲、坚强、进步,也可以为爱情和爱人的承诺奋不顾身。现在的我爱百合,除了冷清秋的缘由,更是因为它本身顽强的生命力,和有些霸道的脾气。
事实上,直到去年,我才真正意义上养过百合花。那是在某天下班后,看到路边花摊前面的几个小小圆桶里装满了百合花,粉色和白色一簇簇地,经过时飘来阵阵芳香,它们似乎为了留住路人的脚步,在使出尽洪荒之力。我被它们吸引了。不管彼时心里是疲惫还是焦虑,都在顷刻间化作急切掏钱的动作……带回一支白色百合,未开将开,约莫五六朵花瓣。(未选择粉色,那是因为感觉它有些骚气,尽管店家告诉我粉色百合也有一个好听的名字,如今是连那名字都忘了……)
每次买花,我心里都会预估它们的花期。最常买的玫瑰,往往1~2天就凋谢了,非洲菊存活的时间稍微长一点,也就几天光景,像桔梗雏菊,也过早凋谢……许多花虽然开得惊艳,但是短暂的花期和需要人精致护理的特性总是让我有些失望。
出乎意料的是,这支白色百合,在我每两天换一次水的情况下,五六朵花瓣相继盛开,存活了两个多星期之久!而它浓郁的芳香,从盛开之时起就溢满七十平米左右的空间,里里外外都被它的香气占据了。这是一种多么不由分说的霸道,这是一种多么顽强的生命力!
两个多星期以来,这支百合的存在,让我感觉家里来了一位特别的客人,我虽把它放在一个显眼的位置,但它似乎总是用它的香味告诉我:“无需挪位,我自带光芒”。她霸道地无时无刻不在刷存在感,在你下班回来一打开门,或者早晨匆匆上班之际,在你用餐时,在你沉思时,在你开怀大笑时,在你闷闷不乐时,在你虚度光阴时,在你学习进步时……她像是一个自我意识很强、独立且孤傲的朋友,静静看着你的喜怒哀乐。你每一次心情的起伏,都能得到她的反应。
“草木如有情,慰此芳岁阑。”
我喜欢这个客人,欢迎她在我的人生里做客。
后记:前些时间闹剧荒,重新看了一下电视剧《金粉世家》,当年怎么就没发现剧中所用的百合花,多数都是假花呢?金燕西这厮,竟好几个镜头都深情地对着这些橡胶花在浇水,到底在浇什么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