琴言十则
吴澄,1249-1331年
一、置琴案上,轸前须容掌许,以便转轸。 身坐正对五徽,则左右手往来通便。
二、弹弦不得过四徽,盖近岳则聲實故也。下指不得浮漂,亦不得重浊,入弦欲浅,按弦欲实。
三、鼓琴时无问有人无人,常如对长者在前。
身须端直,且神解、意闲、视专、思静,自然指不虚,下弦不错鸣。
四、取声欲淡,又欲自然。其妙在于轻重切当、缓急得宜。若布指濯恶、节奏疏懒,与艳巧多端、声调繁杂,皆琴之疵缪,不可不戒。
五、琴资简静,无增容声。 然须理会手势,则威仪可观。 若按弦不问甲肉,前指不副后指,而且擘撮拂历、掌腕蹲探无法,是尚未得妙指。 虽在弹,奚以为哉。
六、琴品欲高。 若抚琴时,色变、视流,甚至伛身叠足、摇首、舞唇,气象殊觉不雅,即知而禁之,则又神情不畅、瑕衅丛生,不如已之可也。
七、古人制曲,或怡情自适,或忧愤传心,须要识其意旨。 若徒取声,则情与制违。古人风调,何有于丝桐之間。
八、琴学贵精,多则便不能精。 如从明师学得数曲,当时时调弄,既不失其遗意,而且妙音出于熟习,所谓密尔自娱于斯弦也。 不然多学多废,宁免手生荆棘何。
九、曰尽礼以尊其道,如风雨市廛不弹是也。 至遇知音、升楼阁、登山、憩谷、坐石、游泉、值二气之清朗,皆际胜而宜于琴者。 反是而对俗子、娼优、与夫酒秽尘嚣,皆恶景也,自当善藏其用。
十、弹琴养性,非取必于人知。 故好而邀者,宜为一鼓;不则囊琴自适而已.若奏曲不好之前,与夸能流俗之士,亦几无耻,亟须韬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