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候开始 ,“我喜欢阅读”变成了笑话?

「行万里路,读万卷书」

这曾经是老师在学校教导学生的一句至理名言。

年少时候,万里路因为客观原因无法成行,读自然而然成了日子的主旋律。但凡遇到喜欢的文章,喜欢的句子,喜欢的歌词,就抄在日记本上,一遍一遍,不厌其烦。


阅读+分享=原罪?

互联网愈加发达的今天,我们获取书籍知识的渠道越来越丰富,却不知道从何开始,爱好阅读、分享书籍,这种小时候乐此不疲的小爱好,却成了一种原罪。

朋友圈晒书是显摆?

我有个朋友,平时很喜欢阅读。有一次在朋友圈发表了一条动态,“用3天时间看完了某某书,比想象中更有趣的书。”平时和她关系不错的一个男生却在评论区里留言:别装了,那么厚的几本书你真看完了?能看懂吗?

橘生淮南则为橘,橘生淮北则为枳,只不过是把日记改成了微博、改成了朋友圈,曾经的引以为荣却全部变了味。我无从改变任何人的看法,也无须改变。

就像总有人坚信这个世界上,每个热爱阅读、喜欢晒书的人都是在卖力表演;也总会有人,可以看到这些“表演”背后用心积累串联起来的珍珠。


你有你的小桥人家,我有我的金戈铁马

记得学生时代,很喜欢找一个阴凉的草地,蹲在地上看小说,一蹲就是一两个小时。古风穿越、校园言情、恐怖悬疑,各种类型换着来,口味繁杂,只消文笔好,三观合足矣。

那时候纸质书还当红,握在手中,那份沉甸甸的感觉,空气中漂浮着淡淡的墨香味,即便故事不够引人入胜,即便看完也未必能记住里面的情节,也心生欢喜。就这么懒洋洋地消磨着时光。

后来网文当道,各大小说网站以笔为剑,开辟文人江湖,征战厮杀,着实涌现了不少优秀小说。我欣然接受这种转变,深陷书海之中,甚至疯魔。每天最放松的时刻,变成了拿着手机,躺在被窝,找一本或温馨或诡谲的小说,慢慢读着,缓解一天的疲惫。

之所以会说起这些,是因为前几天去参加了一次高中同学聚会,和曾经交好的一个男生聊了几句,他是影视作品中那种典型的学霸,外貌和智商成正比。当他得知我竟然“堕落”到每天看《全职高手》、《盗墓笔记》这样的网络小说,来“挥霍”生命之后,开始了对我长达三分钟的批判。大意总结起来就是:网文都是垃圾,你这是在浪费生命。

我试图在他密集的洗脑轰炸中进行自我辩解,但口才实在太烂,最后败下阵来。在最后,我只回了他一句:你有你的小桥人家,我有我的金戈天马。


“喜欢阅读网文是一种什么感觉?”

“就像是躺在桥索之上,做了一场隔世经年的梦。”

你的气质里,藏着你读过的书

十几年书龄,遇见过一些志同道合的书友,不乏彻夜聊读后感、互相喂对方吃安利的甜蜜时期,也有为书中角色、狗血桥段撕逼的时候。有的自然成了朋友,有的慢慢散了、淡了。

我基本上不挑食,只要好吃,各种类型都吃得下去,但书友从80后到95后、00后,各个层级的看文习惯差别很大,喜欢校园纯爱的排斥后宫爽文流,喜欢恐怖悬疑的鄙视穿越无脑傻白甜,喜欢宫斗的啃不下种田,喜欢历史的不喜游戏……

迈克尔-柯蒂斯导演的电影《卡萨布兰卡》中曾有这么一句台词:“你现在的气质里,藏着你走过的路,读过的书和爱过的人。”这句台词和苏轼的“腹有诗书气自华”有异曲同工之妙。

读书虽然无法改变你的容貌,但日积月累的阅读,会将那种优雅的气度镌刻在你的灵魂之上,这也是整容,另外一种意义上改头换面式的整容。

而这种气质,必然是真正的好书带来的。不是自怨自艾的风花雪月,不是人性扭曲的道义沦丧,不是三观不正的日天日地。文章是写实也好,玄幻也罢,都该浸润过五千年浩瀚长河,存于人性深处不灭的骨血与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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