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一对小夫妻通过中介公司看中了一套卖方的房屋,售价是200万元,有100万元贷款尚未还清,买卖双方见面约谈后,都很有交易意向,中介方陪同卖方去做产调,产调单显示该屋已被查封,业主却面不改色说“此事是因为之前欠一个朋友3万元的货款没支付,没想到这个朋友不仗义偷偷到法院办的”并承诺五天内解决查封问题,五天后,卖方向中介方提供了房屋的产权证以及当天调出的产调单,产调单显示房屋已解封,是可以进行交易的,经核实无误后,中介方告知买方,买方决定将3万元定金直接支付给卖方,随后双方签署买卖合同,约定卖方自行还清房屋的100万元贷款,并在10天后买方支付首付款,办理资金存管手续,约定时间很快就到了,而卖方以各种理由,一拖再拖办理房屋交易手续,于是提出自己无法提前还清该房屋的贷款,买方能否先行垫付100万元房贷,房价可以再便宜7万元,中介方一再劝说买方,为了房屋交易的资金安全,需要将购房款做资金存,而买方小夫妻受到了房价优惠的诱惑,同意先行垫付100万元,并陪同卖方去银行办理了还贷手续,到了过户的时间,卖方又故技重施,一拖再拖又表示欠了别人50万元债务,已经将该房屋抵押给债权人,无法进行过户。 买方小夫妻非常着急,房屋很可能不属于自己了,而自己垫付的100万元房款可怎么办,于是向法院起诉卖方,之后经历了将近一年的诉讼,卖方终于东拼西凑把欠款还上,房屋才完成了过户。
温馨提示 :二手房交易周期较长、交易流程复杂、涉及金额巨大,一旦出现什么问题,给买卖双方带来的损失难以估量,买方过户前将房款直接支付给卖方的风险大,出现房产交易纠纷后房款追回流程复杂、耗费时间长,买卖双方可通过办理资金存管,将购房款存放在“第三方有资质的存管机构”交易成功后,资金划转卖方,如交易失败,则资金退回给买方,充分保障房屋买卖资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