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5:31-32 耶穌對他們說:無病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我來本不是召義人悔改,乃是召罪人悔改。
今天看到LWH在群裡發出這一條的時候,心裡非常的不舒服,很氣憤!那麼既然口口聲聲說有病的人才需要醫生,耶穌是為了召罪人悔改,那麼,面對「有病的人」和「罪人」的時候自己完全的不接納和推出家門又算什麼呢?分享出來的經文必然是自己有感動的那條,如果自己有跌倒,分享出來不是打臉嗎?這同樣在提醒我們昨晚聊到的,做見證需要自己真的做到,否則就是打臉。為神分享經文和見證一定都是抱著榮耀上帝的想法,可是真的需要謹慎,不然反而變成了撒旦攻擊和使我們跌倒的武器。
所以我們要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