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林说,黑他的时候别用真名,那我就叫他“小森”吧。
1、
小森是画画的,以拍私房照为生,广受妹子欢迎。
“香艳,还有钱赚,也太爽了吧”,很多人嫉妒他,
“羡慕个鬼,谁干谁知道,让看不让摸,很容易阳痿的”,他冷笑。
有一回,一拍私房的妹子跟他说,“请问我可以全脱了吗?”
“为什么不可以?”
“因为我怕会不尊重你啊”,妹子解释,
“什么鬼,我没啥自尊,不要尊重我。”
2、
是的,艺术家大多是个混蛋,但这不全是他的错。
他很小就从野鸡学校辍学,接着从野鸡公司离职,刚立志要当打工皇帝,就被工厂以未满十八岁给拒了,街头卖包又被城管追得一地鸡毛,在学业,工作,和创业相继失败之后,他算是明白了老天爷的用心良苦,“我就适合画画,在街头当个安静的美男子”,他说。
想想老天也是够狠的,好好一个富士康流水线的苗子,活活给逼成了一个艺术家。
就这样,他过上了四处流浪,摆摊卖画的潦倒生活,然后遇到了我,故事就开始了,古语有云:“大理街头初相遇,一见阿牛误终生。”说的就是这件事。
3、
小森在转机时发了条状态:“没有任何期待和面子的人生是最美好和自由的。”
“嗯,作为朋友,我会帮你撕掉面子的伪装,实现自由美好人生的”,我给他回,
“你平时都没什么朋友的吧?”,他说,这是我们聊天的常用结语。
但一个月前,为了见这可能是他唯一的朋友,小森掀开了他旅行史上最坑的一章。
4、
小森说要来找我玩时,他在芝加哥,我在洪都拉斯,隔了5000公里,他嗖的一下,飞到了墨西哥城,卡住了。“妈的,机票太贵,飞不起了”,他说,
”理论上,陆路能走,不贵,但得翻几十座山,横穿几个世界上最危险的国家,还得冒着被拒签的风险。“
“擦,你个坑货,我得想一下。”
”出发了,到时见“,第二天一大早,他发来消息。
嗯,真正的感情,是经得起距离考验的。
一大早,他就跑去办签证,签证官不给他签,他不服气,坐了一夜大巴,车站打瞌睡扛到天亮。换了个领馆继续签,“签到了,哈哈哈”他说。
接着又连夜坐了十几个小时的大巴,到了墨西哥边境,再换车,到危地马拉城,又卡住了。
去洪都拉斯的大巴都得走萨尔瓦多,但他没有中美洲四国的签证,进不去,即使单独办了签证,有个朋友还是在边境被坑了一百多美金。
没招,只好拆开来,绕路,跑偏,先翻几座山到洪都拉斯边境,然后天还没亮就爬起来,取道谋杀之都圣佩德罗苏拉,抵达洪都拉斯的首都。
第二天又是起个大早,雨中捣鼓了四趟车,边境卡了一小时, 终于在暴雨将至的夜晚,到了。
此时,距他出发,10天过去,他的冒险旅途这才算是真正开始。
5、
冒险开始前,先得饱餐一顿。
我们一块吃喝啤酒,吃烤鸡。
关于这顿饭该谁来请,我们曾经有过一个短暂的争论。
“等我,到了请你吃烤鸡啤酒,”他说。
“别,你这山长水远过来,还是我请吧。”
“好的,那就你请。”
“呃,要不要这么快,猝不及防啊,不能再客气一下么?”
“不能,风险太大,认识这么久了,你我还不了解么。”
他说得对。
他后来稍一放松警惕,就经不住我的忽悠,换包背,体验生活,半个小时后,下场如图:
不过坐路边搞个西瓜,哪怕是半生不熟的,他就又花枝招展了起来,真是好哄。
6、
但有时候连西瓜也买不到。
有天我们去一个火山湖,一大早赶过去,交通不便,情报有误,我们以几分钟之差,错过了一趟回城的车。下一趟是4个小时后。
坐了两小时,往山上走,没吃饭,走了一会就走不动了。路边捡芒果吃,再走一段,芒果也没了,就坐在路边干饿着,饿晕之前,车来了。
7、
“擦,我给你拍这么好,你给我拍这么烂”,看照片时,他说,
“这尼玛模特不行能怪我么?”
以下是对比照,顺便让大伙感受一下尼加拉瓜的风光,
他给我拍的:
我给他拍的:
我的感受是,
1、海明威说,“最好的写作,注定来自你爱的时候”,拍照也是。
2、350度都是死角的模特,真不能怨摄影师。
8、
为了缓解乡愁,也为了省点钱。
我们说好要轮流做饭,但轮到我时,他有时会冒一个“超赞”的做法,我耸耸肩,“不会”。
“鸟蛋,一边去”,骂完后,他就撸起袖子,捣腾了起来。
我喝着红酒玩着手机,礼貌性地问他要不要帮忙,他头也没回,“滚蛋。”
过一会,海鲜鱼头汤,青椒炒肉,大盘鸡就漂漂亮亮地上桌了。
味道怎样?
这个实在黑不下手,好吃,闪闪发光。
如果他是个姑娘,我一定会——一定会请她当厨师的。
9、
一天在花园里闲坐,边上的法国哥们问了个问题,一个之后会困扰他很久的问题,“你们会不会围棋?”
“围棋不会,但是你有吉他吗?”小森说,
于是小森就开始了弹唱表演,水平吧,跟老汤差不多,意思是,找不着调。
法国哥们单手托着脸颊,神情呆滞,不时礼貌性地说一句,“没关系”,强忍了十几分钟,扔下他的吉他,“我先去买个菜,你们玩开心。”买完菜,然后做饭,吃饭,洗碗,洗澡,铺床单……反正他就再没回来过了。
半个小时后,小森终于找到了调,为了庆祝,我们合唱了一曲,顿时电闪雷鸣,老天也被我们放浪的歌声给感动了,眼泪如同暴雨哗哗落下。
10、
”一妹子听说了你翻山越岭来见我结果一路挨坑的事,‘他对你是真爱啊’妹子说,“一次酒后,我跟小森转述了妹子的话,
“什么爱不爱的,你们这些人太俗了”,小森傲娇地甩了下脑袋。
“你说你这么千里迢迢翻山越岭的坑自己,到底是为啥呢?”我忍不住问,
“就是有时会脑子突然不好使,觉得友情是个重要的东西。“他又给自己倒了杯红酒,”不过反正也傻的话,也算是傻得有情有义嘛。“
“我擦,你喝多了吧?”。
11、
瞎晃胡闹了十几天,终于到了分别的日子。
互黑的好处在于,离愁不多,只有那么一点点,“没我在,你可怎么办啊?”
12、
走前一晚,他失眠了,嘴里叨叨着,“我要回国了,好开心啊,好开心。“
“差不多行了,别嘚瑟了。”
“我要吃早茶,海鲜,火锅,烤鱼,肠粉,到时候拍照发你。“
“拉黑你”
“拉黑也没用,你心里抹不掉。”
嗯,是的,在他呓语中,最后的一点离愁也消失殆尽了。
13、
“干,起晚了”,临走那天清早,小森喊,误了他早上唯一的车。
“你一向很准时的晨尿呢?今天咋失灵了?”
“大概心里还是不想走的吧”,他说完,又倒头睡了一会。
14、
终于临别时,我们击拳告别,我使了劲。
“喔”,他甩手,我跑路,他飞拖鞋,没飞中我。
“混蛋,你给我记着”,他狠狠地说,
“好嘞”,我背对着他,朝天挥挥手,走了。
后记:
离别前一天,他失眠,我们聊到好些住多人间,一不留神钱就被偷了的案例,他吹牛逼,老子天下第一,从没被偷。分开后,他去了哥斯达黎加,美美地煮个泡面,给我发照片炫耀多丰盛。回房间后,钱丢了……
实话说, 刚听到这消息,我是幸灾乐祸远多于感同身受的。
另外,以前写过他一次,对他的前传感兴趣的,请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