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一千道一万,女人还是要心里有数才行,感情再好也不见得日子就能过好,必要的规避风险还是要的,这毕竟是人生最大的一次投资!因此,在婚前来个“丑话说在前头”,不要“马后炮”!
找找律师做个协议,甚至到公证处去公证一下,这个都比你离婚的时候扯皮强,因为你离婚时有些东西很难取证:比如,男人有小三,你要查证这一点,感觉他出轨很容易证实却很难!离婚多半就是以“感情不和”收场,虽然你们双方都知道是因为出轨导致婚姻破裂。所以“婚前协议”也是不错的选择。
第一:在结婚前就把彩礼与嫁妆说的明明白白,这个就在女方手中,不会以任何名义花销在婚后生活上,如果婚姻经营的好,这笔钱就还在男方家,留给孩子将来结婚用。
第二:如果婚前首付,婚后一起还房贷,女人不要自己掏钱装修房子!一定要记清楚!这个都算在婚后共筑“爱巢”上,离婚的话,你要得到补偿!因为这不是小的开支!过不成的话就把房子卖掉拿钱走人!还是租房子划算,没这方面的纠纷!结婚,不是女方义务扶贫,把你家生活改善完了,你也和我没感情了……
第三:同理,关于车贷,家庭用,经济实惠就完了,不要弄到贷款还贷的地步!有那个钱,你为啥不给自己也买一辆?两辆代步车不比他自己一辆拉风强!让他有头有脸的招蜂引蝶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