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凌晨6点,梦中的女人在给我口时突然用力,我从梦中惊醒,才发现这是一个梦。
我看了一下墙上的钟,6点03分。
距离上班还有2个小时57分。
现在是晨跑时间。
作为一个杀手,身体锻炼也是日常。否则只有被人杀的份。
(二)
讲真,我很少做梦,不管是春梦还是噩梦。
单身久了,春梦也能让我回味好一阵,如果能在晨跑有一场邂逅,我并不介意。
这座城市的人起得很早,回来得也很晚。凌晨6点,路上已是车来车往。
我沿着江滨路小跑,然而并没有遇到我幻想中的邂逅。
这年头,积极锻炼身体的大爷大妈远比年轻人要多。
以往,每天我都能在这路上遇到一个马尾女孩。她早上跑步,晚上遛狗,都在这路上。
今天,我没看到她。
(三)
其实作为一个杀手,就算不工作,我也可以活得很好当然,这是指经济上,而不是人生。
有时候你整天睡觉、打游戏、叫外卖、撩妹子,久了,你就会发现人生其实并没有什么意义。
上班的意义在于,它让我有一种忙碌的感觉,有一种除了杀人外,我还做其他事的感觉。
虚度光阴,是杀手的阎王。
我的工作很简单,坐在电脑前,画画图纸,写写文件,听听音乐,有时候趁老板不在,还能打一把LOL。
办公室一共七个人,三男四女。我坐最里面的角落,每天最大的乐趣就是偷听他们扯皮,谈政治,扯八卦。
(四)
一年很漫长,我只接四单,保持一个季度一单的频率。
杀手并不是嗜血的杀人狂魔,至于我为什么会踏上这一行业,我不是记得很清楚了。
隐约中,我记得应该与一个女人有关,与一个夏天有关。
但这个女人是谁,我想不起来了。
在我家里,有一把放了很久的伞。
伞很大,足够容下两个人。
直觉告诉我,这伞不可能是我的。因为我一直觉得撑伞是一件很麻烦的事,即使是下雨,我也很少带伞,更何况这是一把遮阳伞。
我一直没动过那把伞。听悲伤的情歌时,我看着伞,总会让有一种想哭的冲动,有一种厌世的感觉。
(五)
18点整。
下了班,我不着急回家,也不想去吃饭。
骑上山地车,我在这城市毫无目的地乱逛,往那些没有去过的地方骑。
不断地行走,让我有一种遗忘的感觉。看街上人来人往,灯红酒绿,这种不断变换的感觉让我很舒服,此时此刻,家只不过是一个好睡觉的黑暗角落而已。
骑到疲倦时,我会找一家饭馆或面馆吃点东西,然后回程。
就算一个人的家很黑暗,但总得回家,也总得睡觉。
也许人生很糟糕,但生活不应该,太阳会照常升起,明天还得继续。
但回家前,每天晚上我都会去马路对面的酒吧,点一杯宝林坚尼。
它的火焰很漂亮,但我喜欢,只因为它还有一个别名:
叫,今夜不归家。
(六)
不用闹铃,每天我都会在凌晨6点左右醒来。
洗漱完毕后,我换上运动装,准备去晨跑,希望能再次看到那个马尾女孩。
我与她擦肩而过不少于上百次了,但我们从来没说过话,也不知道对方叫什么名字。
如果今天还能遇到她,我决定给她一个微笑,也给自己一个微笑。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