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这群人除了一部分人品差,素质低,高消费造成的以外,相当一部分人其实就是经营企业不善所造成,比如贾跃亭先生就是,他已经被北京法院宣告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失信被执行人-俗称“老赖”!也就是欠人家钱不还,被对方告到法庭,法庭判其还钱,依旧拒绝还钱,甚至躲债逃避,以至于人民法院与检察院强行采取措施令其还钱,这种人用法律语言定义“失信被执行人”
一个人一旦成了“老赖”,成了“失信被执行人”,也就宣判此人在这个世界上活动空间已经被严重压缩,接近于失去人身自由,更谈不上东山再起。
2017年10月,我在苏州参加有关财富管理培训,再清晨跑步♀️晨炼中,偶尔遇到一位来自连云港人民法院工作的朋友,他就是与“失信被执行人”打交道的法官。
他说连云港乃至苏州地区,许多中小企业由于创业过程中,先向银行贷款,等到了年度还贷时候,由于资金已经投入项目,一时抽拿不出,只好通过民间借贷作为过桥资金,可是银行收到这笔贷款,处于安全起见,不再继续贷款给他们,可是他们已经借民间高利贷,利滚利,于是他们就陷于更加可怕的还债陷阱。一旦还不出钱,不但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家庭资产立即成了无限连带责任的牺牲品。
于是官司就来了,法院就要查封“失信被执行人”的名下资产进行还债,具体包括:银行存款、股票账户资产、公司股权资产、房地产资产、社保养老金账户资产、字画古董等一切能够变卖成金钱的资产!
连云港人民法院的法官告诉我,他这次来苏州的目的就是查封一位“失信被执行人”在苏州的房产与银行存款进行还债,不过,关于人寿保险资产的确不在法院查封范围。
如果某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之前为自己购买终身寿险,受益人是子女;或者以自己为投保人为子女购买大额的养老保险,一旦不幸财务破产,其他资产将被迫用来抵债,唯独这两种类型的保险资产将会得到保全,将会得到保护!人寿保险将成为他唯一的不可被动摇的隐形资产,巧用人寿保险将起到天然的资债隔离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