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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这个行业混了几个月,听多了”知识管理“这个词,这些大律师、律所主任们一提知识管理,就会提到”印象笔记“。时间越长、越发觉得这天然就是个笑话。
多数律师并不清楚组织知识管理的本质需求是什么
法律本就是个知识密集型行业。律师算是跟知识管理打交道最多的职业之一。可以说律师个个都是个人知识管理的高手。理解法条、总结案例、积累经验、回归使用……整个闭环完美无缺。正是这种个人知识管理价值的提现:律师是一个”论资排辈“非常明显的职业。
但是当主体切换到律所或者团队这样的组织中,律师们的”举一反三“的能力却不见了。多数律师并不清楚组织知识管理的本质需求是什么。到底是过程文件的存储、还是案件的总结归档、还是合理的聚类分析,又或者是其他……?
和个人知识管理不一样的是组织知识管理必须要将知识进行有形化。有形化后需要工具来承载。一到这个时候就犯难了:我到底该用一个什么样的工作来做这个事情呢?是用一套wiki系统?还是一套Q&A?又或者是一个协同笔记?或者是一个团队云盘?似乎都是合适的,又似乎相互有一些不一样,到底该选哪个呢?
当不清楚组织管理的本质需求时,什么工具似乎都是合适的工具。这样一个情况,就给了印象笔记这样的非专业知识管理工具推广空间。
印象笔记做组织知识管是建立在了错误的需求上
闹这个笑话,不全怪律师们。他们本就不具备和PM一样的需求挖掘和拆解能力。而且在印象笔记这样的厂商“忽悠”下,难免被误导到非真实需求上。
印象笔记做了协同共享后,加入共享的甲、乙能相互看到的各自收集的东西,其本质仅仅是将一个个知识管理的原材料仓库打通,在原材料上互通有无。然后着急拓展市场的印象笔记以此大推特推自己面向组织的知识管理能力。然后我们的大律师、律所主任们兴奋了。你看,印象笔记都说了,这么简单就可以完成我们律所的知识管理了。我还有什么理由不照着弄就是了呢。
但是在律所推了一段时间后,才发现:业务量和效率本身该怎么样还是怎么样。律所主任们是不是可以冷静下来看看,你们的知识真的靠印象笔记管理起来了吗?你的重要的办案经验能够很直接地在助理的工作上体现吗?团队的办案效率有明显提升吗?想想看是不是哪里不对?
既然印象笔记宣称能够解决组织知识管理的难题,并为此提供了知识内容存放、共享和查询的功能。但结果是并没有什么明显效果。那么一定就是其功能瞄准的需求错了。
组织知识管理的根本需求是让既有知识再次创造价值
印象笔记宣称将知识内容存在上面,然后分享给大家就是知识管理。但这么做并没有带来可观的价值增量。至少说明了,用印象笔记来这么做组织的知识管理是不必要的、没有意义的。
如果组织知识管理最终不能让律所盈利提升,而且是一个可观的增量。组织以及其中的成员是否真有足够的动力来做这个事,做了的意义又在哪里?
只有组织知识管理的最终价值落实到了可观的价值增量上,我们才真正找到了根本需求——让知识再次创造价值。
组织知识管理的核心在于建立合理知识的架构
我们在接受印象笔记的洗脑时,听他们说:将知识内容存储起来、分享给同事,各自就有两个苹果了。但厂商悄悄略过了一个问题,这”两个苹果“仅仅是知识原材料内容。
知识内容可以有不同的形态。而内容存储时只能是以某一种具体的形态存储。真正在不同的环节场景中使用时,还需要加工处理成为对应的形态才能更好发挥作用。没有加工处理,光是双份的原材料是没有太大意义的。
知识管理的核心是针对每个知识应用场景建立一个合理的知识架构,再将原有的内容以对应的架构进行二次梳理。印象笔记们没有做这个事情,他们解决的需求是知识原材料内容的存储和分享。他们身处法律行业外,也无法做这个事情。
说道现在,什么是真正适合律所的知识管理工具也就清楚了:针对不同的知识应用场景,建立了对应的合理知识架构。基于这个知识架构,将你的知识内容数据输入即得到面向价值创造的内容,才是真正的律所组织知识管理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