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关键少数” 筑牢司法行政法治根基
在党和国家治理体系中,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既是法治建设的组织者、推动者,更是践行者、示范者。作为司法行政系统的党员干部,我们身处法治建设第一线,更要以正确政绩观为指引,抓住“关键少数”,以上率下推动法治建设走深走实,以“头雁效应”引领司法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抓住“关键少数”,首要是筑牢法治信仰的“压舱石”。司法行政干部手握行政立法、行政执法监督、社区矫正等关键权力,是群众感知法治公平正义的直接窗口。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才能带动全系统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我们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作为刚性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推动“关键少数”带头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带头用法治思维谋划工作、用法治方式处理问题。
抓住“关键少数”,核心是扛起履职担当的“主责岗”。司法行政工作的成效,关键看领导干部是否敢于担当、善于作为。领导干部要带头践行正确政绩观,摒弃“重业务轻法治”“重管理轻服务”的错误倾向,聚焦群众急难愁盼,把法治为民的理念贯穿社区矫正、法律服务、纠纷调解全过程。在社区矫正工作中,领导干部带头深入一线督导,严格规范执法流程,守住安全底线;在法治宣传中,带头走进基层讲法释法,推动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风尚;在矛盾纠纷化解中,带头啃“硬骨头”,以法治方式化解基层治理难题,让群众在每一件司法行政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抓住“关键少数”,关键是当好廉洁用权的“排头兵”。司法行政权力运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关键少数”必须始终保持对权力的敬畏之心,带头严守纪律规矩,主动接受监督。我们通过完善领导干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健全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推动领导干部带头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带头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以自身正、自身硬的作风,筑牢司法行政系统的廉洁防线,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贡献司法行政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