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听吾计”一语出自《孙子兵法》之《计篇》。原文为:“将听吾计,用之必胜,留之;将不听吾计,用之必败,去之。”
自三国曹操始至宋代,“孙子十家注”中有七家对此语进行诠释,主要有两种解释。第一种解释说,“(你吴王阖闾) 如果听从我(孙武) 的军事谋划,指挥战争必定胜利,(我孙武) 就留下来;如果不听从我(孙武) 的谋划,指挥战争必定失败,(我孙武) 就离任而去。”这里把“将”字理解成“如果”二字,“听从”的主体是吴王。在这一解释里,有的认为“将”即指吴王阖闾。持这种解释的注家有唐代的陈嗥、宋代梅尧臣、王皙、张预等。
第二种解释是,“裨将听从我(孙武) 的意见,任用他必定能胜利,就留用他;裨将不听从我(孙武) 的意见,任用他必定失败,就除去他。”这里把“将”字理解成“裨将”。持这种解释的注家有梁孟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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