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乡趣事

引子

我辞掉一份在金融公司毫无激情的工作,小别自己的家人,回到阔别已久的故乡,见到至亲的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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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早晨很早便起床了,天才一亮,太阳公公就很有职业操守地晒到平顶上。我没有地方睡,老爸在平顶上给我搭了个床,床不干净,老觉得上面有东西,爬爬蹭蹭怪惊悚的。夜晚的风尤其大,把蚊香吹翻了,把垃圾袋不知吹向了何处,呼啦啦的声响吹得我一头迷雾,以为自己身在云间正踏往升天之路。更惊悚了!熬到下半夜也不知道几点终于好不容易睡着,却在梦中被人的吆喝声吵醒,我迷迷糊糊听着,是楼下有人用家乡话叫着“天掉起床!”

天掉是谁?

三十年前,我曾生活在这,我的童年时光在一个风光有限村民劳作之精力无限的小乡村里度过,虽然时过境迁,昔人都分散在五湖四海遥远得犹如天边,但我还能想起过去还能让自己快速回旋至童年的小圈圈。那是一个名叫“天掉”的男人。三十年前,他也只不过一个小青年,论辈分比我小,还得称我姑姑。我应该是从妈妈那听说的:他是家中的第一胎又是个男孩,那是家族的宝。所以他的父亲或者祖父什么的欣喜若狂,就给他起了这么个与时俱进又带有浓厚现实主义色彩的名字。三十年后,我又回到这里,我还能轻而易举地忆起孩提时印记在自己脑海里的名字,但我肯定他认不出,这个干瘦的中年妇竟是当年那个活泼瘦小说话声音像蜜蜂嗡嗡一般的小堂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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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名字唤醒我,又加上太阳公公晒在我的脸上,我怕被太阳晒黑赶紧鲤鱼打挺地坐起来,时间刚刚六点,而我竟然精神如牛。如果换作在惠州,在凉爽的空调房里,在阴暗的光线下,我能从晚上十二点一直睡到第二天上午十点,末了,还精神萎靡混混沌沌到不想去洗口洗脸。可是在湖北乡下,在这个自己三十年前曾生活过的故乡,天气依然特别炎热,没有空调,只有盼来晚风阵阵,方能凉透心来靠着床头打个盹,一夜的辗转反侧,第二天起个早,却一点也不困顿,这样的从城市到乡村的反差于我心里依然有个大大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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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老爸的家中竟然找不到一张完整的材料纸,对于几天没掰文字手指痒得有些抽筋的我可真是一个大难题。为了节约起见,我连水笔也不敢轻易用了,怕万一一不留神用尽了水,那估计我要动用化妆包里的眉笔和眼线笔了。我在他那张把吃饭桌改装为办公桌积满了灰尘铺满了一堆废图纸的破桌上找到半支铅笔,又找到几张结构图画了一半扔在那的废纸,一碰那纸,我便黑了十个手指,我猜想老爸的发明之梦终于要引匿江湖并逐步退化成历史,跟他相比,我可要得意地笑着露出白牙齿了!我比他年轻,比他有精力,比他好学,比他勤快,还有重要一点,我的时间比他多多了。嘿嘿,看这臭老头窝在破沙发中那慵懒的神态,神态木然地看着《海峡两岸》,我再也不想给他点赞了。他的图纸画了一半便夭折,发明梦还没到尽头便撒手,我可不学这老朋友,我的写作之路才刚开走,我要天天坚持不撒手呢!

老妈也奇怪,我千里迢迢回来陪她,她竟然甩着两支瘦手臂出门去找小老太们打牌了。看我在涂鸦,她假意笑着打哈哈:“你自己写,你好好修炼成作家,我去祠堂边找陈家大妈。”我瞥了她一眼:“合着你把我一个人留在家?”“不是还有你爸吗?”再看我老爸,早就呼噜声响亮得可以吵醒一只母猫了!

好吧,你们睏的睏玩的玩,我在油水没擦干净的饭桌上没有好纸好笔没有电脑,我能克服困难我能耐得住烦,热风阵阵吹得我又咬得了蛮,那油桌滑溜溜的差点没被我手臂蹭过去一下撞掉一个大瓷盘。不搞了,烂冰箱里搜东西吃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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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遗憾的是,再也听不到有小贩在村落间叫卖各种食物的声音了。十年前我带着几个月大的袁心维在娘家小聚时,在宁静的清晨,爸妈总是比我起得早,而勤劳的小贩比爸妈起得更早,他们已经从村前转到了村尾,从上屋绕到了下屋,嘴里吆喝着,担子颤颤着,又缓缓来到我们家门前。妈妈为了让我吃好吃饱,有足够的奶水喂儿子,总是会买不同花样的早餐来丰富我的营养。有时油条,有时肉包,有时糯米粑,然后兑着一大碗鸡蛋糖水,或者爸爸用豆浆机榨出一大杯新鲜的豆浆浓汁,如此搭配既营养又美味,祖孙三代同居一屋,那段日子真是过得有滋有味!

现在的乡村虽然也只是乡村,但是只要足够有钱,什么都可以造得出来,什么都可以买得到,吃不愁。

然而现在,小贩真的不再来了。小本生意赚不了什么钱,而且挑着担子满村落地跑委实辛苦。现在村前村后全修了大马路,有钱的人家也买了小车,中产的人家少说也有个摩托车,钱少的或者正在为小康而奋斗的人家都去了外地创业,留下的老人妇孺也有外地的子女时时寄钱回,大家日子过得都挺好。乡村人的生活水平并不差,交通也便利,花两块钱坐个三轮车就可以去镇上,镇上现在也建设得有莫有样,银行,超市,商场,酒店哪一样也不比城里缺。有钱就去镇上吃个早点,不想动,就用电磁炉自制个鸡蛋卷,或者玩点高尚的,坐个巴士去趟大冶市,那个城市也不远。人们的物质追求越来越高,担子里装着的不再新鲜的食物已无法满足需求了。

大儿子三岁时,我也曾带他回乡与外公外婆小聚。那时爸妈还住在建筑于三十年代翻修于六十年代的老房子里。老房有一个木板阁楼,楼上放着七八个大米缸,为了防老鼠,妈妈会把各种食物放在缸子里,然后用块形状特别的圆石头盖住。一见外孙来,爸爸又跑镇上买来一堆零食和饮料,藏在大缸里,为了培养祖孙情怀,时不时拿点出来,一会儿是营养快线,一会儿是干脆面,要不是大小不一的饼干片。搞到现在,大儿十岁了,还记得外婆家有个大缸,里面总有美食不断,里面总有戏法变。昨天,我问他:要不要去老房子的大缸探探?他一脸不置可否地回拒我:老妈,都这么多年了,东西早就过期了吧!

时光又过去了七年,曾经的幼童现在长成了少年,估计用美食也没那么好骗了。

(四)经历了昨夜,我知道我又给自己解决了一个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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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下了些小雨,温度降下来了。坐在门口,四面都是凉风。老爸从老房子里搬来一张竹床,让我睡竹床上。楼顶已经不能睡了,因为有雨,我就在大门口迎着凉风睡。我不愿意进妈妈的房间,里面温度还是很高,我怕热,一热,我又要生痱子。

然而昨夜我又是反侧了一个夜晚,因为床好硬,无论我摆一个什么样的姿势,总觉得身体某个部位碰到又粗又大的刺,横竖不舒服,横竖不得志。空中不知哪传来广播的声音,播了一整晚,语言激烈铿锵有力,好像在散播反革命言论。我想:这荒山野岭,哦不,这视野不开阔的乡村,难道还藏有国民党反动派的子孙?我一直听着这怨气重大的子孙唠唠叨叨到天亮。接近天亮,温度更低了,我起身关掉风扇。身体在长时间的凉风中岿然不动地接受洗礼,突然一起身换个姿势便有些招架不住,一时没忍住连打了六个喷嚏。风扇停止转动后,没有了嗡嗡的响声,四周突然很静,我听到妈妈房间的响动,可能我喷嚏声吵醒了她。然而此时我又哥伦布发现新大陆般地发现玄机,那反革命言论竟然来自于爸爸的房间!他用收音机收听敌台,接受反动派负面思想“熏陶”,熏了整整一晚?!我嘞个去!

这小老头在搞什么鬼?再也不画图了,再也不干活了,菜地也荒废了,难道现在鬼迷心窍想造反想闹反革命?别闹了,也不必担心,他横竖造不起来的,他横竖反不起劲的。他老了,荒了,再也没精力了。反革命言论只是他的催眠曲,他看《海峡两岸》打瞌睡,看《新闻三十分》打瞌睡,看《焦点访谈》时打的呼噜声能活活吵死李家他大妹。

催眠曲伴了他一晚,却又折磨了我整整一宿。妈妈一出来,我就理直气壮地向他告状:妈妈,原来是老爷子放广播,吵得我一晚没睡着,哼!妈妈跑到他房间喝了他一句:老东西,快把收音机关了!

终于安静下来,却又有苍蝇在我腿上爬来爬去,一巴掌拍过去拍不死它的身却拍痛自己大腿肉,横竖我又是自讨没趣。

妈妈帮我把竹床抬到后院去,那里有双向流动的凉风,我一倒下去,疲惫与安乐双双向我袭击来,一觉从六点睡到十点。 

让我睡会儿吧,再让我睡几个钟就好。哪怕一晚不成眠;哪怕我在清晨恶补的时候,隔壁的晋堂老传来短促的鞭炮声,因为今天初一;哪怕左邻右舍老是有人用我熟悉又亲切的土方言在呵斥小孩在呼喊家人。只要睡够那么几个钟,我就足够有精力吃妈妈做的饭,喝妈妈烧的熟开水,洗妈妈的衣服,一边受着凉风一边与妈妈吹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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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岁月是一把杀猪的刀,这话可一点也不假,看当年那些年纪比我此时年纪稍大一些的阿姨,现在一个个老得有多么糟糕。头发白了,皮肤黑了,满脸的老年斑,走起路来背又驼又弯。有些老阿姨变化太大,原谅我实在想不起来了。不过这杀猪刀在程家大妈身上,似乎并不适用。

十岁以前,我离开故乡,跟着爸爸东奔西走,转了很多学校。等爸爸六十一岁,生意做得一塌糊涂回到故土,兄弟姊妹都已经扎根在外地,而我也开始过上了独立的生活。期间我也曾一年两次或两年三次地回到故乡看望双亲,因为要上学要工作,因之在家里待的时间也不长,匆匆住两晚便离开。每次回到家里我总是待在爸妈身边,哪里都不去,我从不爱去别人家串门,所以真的认不出家乡那些变化太大的老年人了。

老妈每天必去串门的人家,便是程家大妈。论辈分我应该叫她大嫂,可是对着一个年纪跟老妈相仿的老太太喊大嫂或大姐,我委实喊不出口,一开口便叫成了阿姨。我奇怪为什么少年时代的记忆里没有她的印象,原来她是一个已故老大哥晚年续来的弦。妈妈之所以跟她要好,是因为程家大妈性情开朗,为人和善,还动不动飚出几句荤段子笑得几个老妇女浑身打颤。看得出她在老太群里是受欢迎的,但对我妈似乎又情有独钟,有好吃的拿来跟妈妈分享,自己的衣服也送来给妈妈穿,然后她就完全将妈妈的心捕获了。妈妈总是跟我说程家大妈有多好程家大妈有多好,好像程家大妈就是她心头的宝似的,搞得我心里痒痒的,非要去目睹一下她的尊容。于是我才与程家大妈有了一个惊世大会面。

程家大妈的房子我还是记得的,还是三十年前我少年时代的那个位置,稍作了修改,收拾得干干净净,给她一人住已经足够了。妈妈果然又坐在里屋,一屋子老太太聊的正投机,这一屋子老太太正是“岁月是把杀猪刀”的典范,她们真是要多老有多老,一阵心酸往我心头一倒啊!老太太们聊得如此开心,难道是程家大妈又在讲荤段子?这么想着我忍不住对着她们咧开嘴坏心地笑了。但对小太太的到来老太太们似乎并不惊讶,我猜妈妈已经向她们提前介绍过我。终于我看见程家大妈,坐在最靠里面,穿一身深蓝色的老年套装,头发短短,个子小小,嘴里有牙齿,笑容也淡淡,一副标准的端庄小老太模样,跟那帮从中年时代跨入老年时代变化太大大到让我不忍直视的大老太太比,她已经相当漂亮了。我连忙讨好卖乖地叫了一声“程阿姨!”程阿姨也很热情地接待了我,搬来凳子让我坐在风口处,我斜眼观察她,发现她真与那些老太有很大程度的不同。其一,她个子小巧玲珑,没有大肚腩,没有大粗腿;其二,她虽然皮肤黑些,但还挺光滑,不长老年斑;其三,她的短发有点酷,就像山寨版的波波头,而且头发还很黑;其四,她的五官端正,是我所记得的认得的全村庄众多老太太当中最标致的一个。这使我突然想起一个定论:人的美貌与美德成正比。所以,如果希望自己变得美丽无比,就把自己的美德修炼到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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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我回乡时是被赶着上路的,好多东西都没有准备好,比如说,我打算换一个新发型,最好是能让自己一下子年轻几岁的新式发型,这样回到亲人身边就不会总有某些人会不怀好意地说我“怎么老得这样不成形”。我知道她的话里藏着爱,但有些太过直白的话语又往往让我难以接受到几近晕菜!

头发是越来越长了,刘海是也越来越乱了。虽然身在偏僻的乡村不必顾及自身形象,但问题是刘海过长影响我的眼力,遮挡了我的视线,我要写稿子,它就飘到我眼前瞬息万变,搞得我只有文字的灵魂却看不清文字的脸面。文字的脸面都变得模糊,也就意味着文字的灵魂也变成一缕虚无,那我写来写去,岂不是越写越迷糊?!

绕了这么大圈,废了这么多话,我只有一个意思要表达,那就是我丫应该要剪头发了。可是这荒山野岭,哦不,这视野不开阔的小乡村哪里有理发店嘛?就算有,那也只为着照顾老年朋友,我若敢去尝试,那估计要把我这个外地回来的美少妇剪成一个出不了门见不得人的笨小丑啊!而我又等不及回惠州,那只有一个办法,只能进军小镇了。

决定要出门时已经下午两点,我去村口问,可有三轮车去镇上,这才知道,几年以前,这老土,笨重,噪声特大的土工具已经下了岗,取而代之的是能一次性装下十个人的小型面包车,而且还有个特别优雅的名字,叫村村通,从这个村通向另一个村,又从这个镇穿向另一个镇,真可谓村落之间畅通无阻,小镇公庄绝无拥堵啊!但美中不足的是,它一天只有三班车,早上的六点和八点,还有下午的三点,可不像城里一样,分分钟可以等到公交车,而且下午的车去了镇上后就不再返回来了。这样看来,我不仅得花上一个小时等车,而且等我去镇上做完了头发,我只能步行回家。路途可不短,足有五华里路,估计走到半路,不仅会碰到天黑,而且长时间蹬着高跟鞋,可能会走痛我的小肚。

我正在一筹莫展,刚好看到小时的玩伴,如今也跟我一样是个中年妇了。她比我小好几岁,我那时是少年她还是个幼童。我每天上学经过她家门口,她不知道是跟我问好呢还是在我面前恶搞,总要口齿不清地说一句:海音姑是个斧子裸!然后她爸爸就不痛不痒地呵斥她:你又叫她姑,又说她是斧子裸,你是讨好她呢还是得罪她?她不支声了。第二天我又从她门口经过,她依然口齿不清却又风雨无阻坚定不移地对着我既像是讨好又像是恶搞:海音姑是斧子裸!那些年这话成了我们之间最独特的交流工具,奇怪的是那时没有一点感觉,现在回想起来竟然发觉有一种说不出的乐趣。

现在她再也不叫我斧子裸了,我千里迢迢从外地回来,大家都对我客客气气,同辈的老嫂子老大姐都叫我海音妹,这家伙辈分小也规规矩矩叫我姑了。她嫁得不远,会经常回娘家串门,她还有个专门的座骑,一辆很拉风的摩托车,于是她自告奋勇送我去镇上。她形态豪迈地一屁股坐上车,脑袋一扬,潇洒地抛一句:小姑,上车!我也老老实实地一屁股跨上去紧贴她的屁股后。突然感觉我挨到了一团肉乎乎的大棉花,她的身体好泡好软啊!我搂住她的腰捏住那软绵绵的肉,竟然冷不丁骂了自己一句:我他妈为何长得这么瘦?!我真想叫一声,哦,天掉,天掉!抱着肥妹痴人说梦话了,掉什么?掉点肉给我呗!这么软的肉才足够有诱惑啊。于是我又忍不住将手向上移,抓住她的奶子一顿猛捏。靠,爽死了!我要有这么大胸该多好!终于知道为什么那么多女票对隆胸趋之若鹜,连女人都想捏把,何况爷们?!不搞了,从今天开始,老子坚决增肥!

这家伙性格就像她说话的风格,我占了她的便宜,她竟然哈哈大笑一点也不急,横竖都是这么骚,横竖都是这么痞。她把车子像疯狗一样开到镇上,十分钟时间都没用上,五元钱剪个刘海,这么便宜的单,姐明天还想再去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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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我昨天说过,这么便宜的单还想去买,因为我真的需要做头发,迫在眉睫。其一,乡下的小镇必定收费不高,虽然我从城里回来,但即使是我从国外回来,回到乡下,我也便成了乡下人,你得对我一视同仁。其二,此刻我有充足的时间,可以借给自己也可以借给理发师,没人催促我我也不会催促理发师,这样他便会小心翼翼尽心尽责打理我的头发就像打理一根根金丝,那么这样做出来的效果一定能使我称心如意,而我便会心情爽朗精力充沛一提起笔就能飙诗。其三,反正我待在空荡荡的房子里也没人陪,老爸无影无踪,老妈把程阿姨视为祖宗,而我一个人端着手机坐在板凳上太过无聊思绪也会无动于衷,不如出去走一走,三轮车上抖一抖,小镇街上治一治一周没花钱的发痒的手。老妈竟然是求之不得的,不必为我的早餐发愁,潇洒拿出五元钱施舍于我看起来好像她是一个有钱的头头,让我去镇上买来吃,!切,也不看看那钱是谁给她的。二来不必担心我一人在家无聊,把我支走以后她就可以无后顾之忧地整整一个上午都跟老太们闲聊了。

我终于出发,我想了解“村村通”是个什么样子,结果它让我大失所望,一个家用的面包车硬是要弄巧成拙地改装成公交车的模样。因为那门太低矮,我一跨上车就“咣当”一下把我的头顶撞了个脆响。幸好那是在去的路上,还没有做头发,要不然撞坏我的发型,那可是比撞痛我的脑门更让人伤神啊!头发撞乱,形象自毁,脑门撞痛,只需咧个嘴,我宁可痛得呲牙咧嘴也不愿形象被糟蹋成女鬼,所以还是咬紧牙关忍了吧!

但村村通果然可以通村村,从上屋通到下屋,又从村前穿过村后,一路上带了五六个乘客,这才趾高气扬地驶向镇里。

不论我要做什么事,我首先要把某个行为列为头等大事。就像谈理想谈未来,所有高层次的精神追求都必须建立在低层次的物质基础上,所谓不填饱肚子何以有广阔的胸怀?!于是一下车,头等大事便是填饱肚子。

我选了一个街头最旺的早餐店,叫了一份本土最有特色的早餐——豆皮。我不知道这个名字的由来,它的主料是糯米,配料是香干丁,豆子,而外层包衣是一层薄薄的用鸡蛋和面粉制成的皮,故此才叫豆皮吧。其实惠州也有类似的早餐,叫糯米饭,里面也有肉丁,香干丁,豆子,唯独少了外面那层皮。显然本土扎实的分量比外地只追求精细吃法的分量多多了。我特别爱吃糯米食,在我那段把大部分时间都耗在公司里的“打老板工”的光辉岁月,我每天都带午餐到公司,有时就在早餐店里买糯米饭过去。但发现那分量非常少,我完全不够吃,通常一买便两份。可是本土店的一份早餐却是堆起来满满一碗,我无论如何也吃不了,虽然是我最爱,最后还是恋恋不舍剩下一大块。

吃完早餐,才有力气在理发店一熬便是一上午,一折腾便是一整天,我未料到乡下技术竟是一点也不比城里差的,上药水,拉直,剪发尾,烫玉米卷,整个过程一共只花去两个钟。理发小哥如此高效神速,真是让我颇有感触。我原先在惠州做的头发程序比这多好几道。:首先上药水,上好后进行热蒸或者静待三十分钟以上;接着洗净吹干;为了让头顶处有蓬松感,又在发根处用烫卷的夹子,一共有十来个,将部分头发缠卷起来,再注入药水定卷型,还要热蒸或静待三十分钟以上;又一次洗净;再用直发夹加深定型;最后修剪发尾才是大功告成。通常需要花掉我整整一个下午,午饭后磨蹭着过去,一直要弄到吃晚饭的节骨眼上。而“黑发丝”的做法是,先上药水,用保鲜膜包裹,使药效在密闭的空间完全发挥,十分钟后揭去薄膜,冲洗干净吹干后修剪发尾和刘海,再用夹板定型,最后挑起头顶部位部分头发直接用玉米发夹夹出蓬松感便大功告成。后者是不是简单得多?轻轻松松便便捷捷,短短两个小时,让我欢喜得差点没笑掉白里泛黄的门牙齿。两百大洋我爽快买单,虽不比我在惠州便宜,但我乐意,我得意,这么嗨森的心情保证此后一周都不便秘。

于是我忙拍照发圈更新现状,昭告我的狐朋狗友,快来围观这厚脸皮的老绵羊,她又恬不知耻地恢复了靓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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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你也给我买个唱戏机吧!”这是我有生以来老妈向我提过的唯一的一个要求。

我不知道唱戏机是个什么样子,有生以来听都没听说还有这样的娱乐器具,于是让老妈详细跟我描述来。她比划来比划去也没有形容出一个栩栩如生的样子出来,干脆我跟着她一起去程阿姨家看样品。

就是一个方方正正的小收录机,有一个大屏幕,配内存卡。把电源充足,SD卡上下载各种自己喜欢的戏曲MV或影片,插上卡,拔掉充电线,然后一个人托着这口方砖,从村前走到村尾又从上弯绕到下弯,就可以耀武扬威地独自去偷欢了。

她一定梦想了很久吧,可怜的小老太!

全村那么多老太太,估计大家的日子都过得实实在在,那么多子女都在外面做大买卖,老太太们想要什么一定会满足她们的要求不会推脱不会见外,就只有老妈有什么要求都憋在心里生怕给我们增多一点负担,可是她不说我们又怎么知道怎么尽心尽责把她爱呢?这次是因为待在家里时间长一些,不再是个“远方来客”了,跟我关系更亲密了,不跟我讲客气了,终于老脸皮厚点愿意跟我提要求了。就这么一个要求,我就算勒紧裤带少食一口饭少喝一口油,也要义不容辞地满足她的要求呀!

我在程阿姨那记住了机型。起先想到的是上网买,后转念一想,乡村快递不方便,而我自己对下载曲子也不在行,并且还得等上好一段时间,折腾人。还是在当地买实物来得快。我在“黑发丝”理发时跟小刚师傅聊起此事,他马上回应我说镇上就有卖,又便宜又方便,曲子都会下载好的,曲子听腻了还可以去换不收钱,并热情推荐我去亚松家买。

亚松?这名字好熟!我在哪听过?我的脑子一段记忆飞速闪过。我不得不提起一个叫王亚松的青年。两年前我跟他有过联系,因为父亲。父亲写了一些文稿要投递到科技局,都是这个青年帮忙编辑打印的。父亲还写了几首诗,想让我看看,于是通过王亚松的邮箱发到我的邮箱,我也加了“峰云电脑”这个好友。他就是峰云电脑点的老板。老爸说,这个青年帮了他很大忙,还慷慨地借钱给他救急。我在与王亚松的QQ交流中,能大致了解他的为人:侠士心肠,助人为乐,对年迈的瞎折腾的父亲怀着敬佩之情,对求知若渴奋斗不止的老年人他是愿意尽一点微薄之力予以支持的,简言之,他是一个好人!

亚松的店面与“黑发丝”百米之遥,我很容易就找了进去。他的太太温柔善良,知道我是李老的女儿,竟然端来西瓜招待我。我无心吃西瓜,但盛情难却。家乡人其实非常热情的,一种与生俱来的纯朴,一种难以抵挡的友好。那即使他店里的唱戏机只有一个品种,我也绝不会移步向他人的店铺靠拢。何况东西那么便宜,我本准备了200元,他才叫价140元。软件也会下载好,以后老妈要是看腻了,还可以直接来找他卸载后再下载新的。总而言之,东西我是已经买了,有老爸在有他在,就可以随心所欲地满足老妈的各式胃口与喜爱了。

拿回家里,妈妈果然欢喜。做饭时放在灶台上,吃饭时,放在饭桌上,闲暇时就搬个凳子坐门口端放在两条瘦腿上,看得两眼发直,完全忘记了我塞在她手上的零食。看《梁山伯与祝英台》,随着剧情忽而哈哈大笑,忽而愁眉苦脸,忽而低声细语,忽而大声叫冤。七十六岁的老妈竟然像个六岁的幼童。见她看得那么入神,冷不丁也勾走了我的魂,非要凑过去探个究竟,究竟是个什么神片如此轻而易举地俘虏了一个老年人?不探不知道,一探吓一跳,祝英台真是美啊,那脸蛋粉妆玉琢,宛如兰花,那眼睛明眸善睐,点点桃花,那笑容一笑百媚,闭月羞花,看得我这女票绿了双眼口水哗啦。再去百度一下这女演员的来历:香港六十年代的著名演员乐蒂,果然别号“古典美人”,难怪迷惑了老妈这老女人,也迷倒了我这小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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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外面雷电交加,大雨倾盆,我靠在堂屋门口焦虑地看着这突变的天心事重重地担忧着擅自外出的两个孪生小男人。

孪生子今天从温泉赶回乡下,他们是二哥的小孩,出生于2001年,今年十五周岁。他们从妈妈肚子里抱出来时就是一个大一个小,如今长到十五岁,大的看起来还是比小的大,小的看起来还是比大的小。

他们已经有爷爷那么高了,可是他们走到我跟前时却说了一句让我哭笑不得的话“姑姑,你还没我高。”天,在他眼里,他姑姑该有多神通广大,又有多牛高马大?他们十岁时,就跟我一样高了,现在他们是茁壮成长的青少年,个头像芝麻开花一样节节往上攀,而我越来越老越来越干,哪像他们襁褓时我还身强体壮一边大腿坐一个两个侄儿一锅端了。姑姑的个头多小呀,如果不用顾及形象大童的服装也能随便穿,长到十五岁,一米五高就不再向上飚;长到十八岁,只会肥肉横着飚;等过了三十五岁,又开始回缩。他们是谁呀?后生可畏的零零后,营养比我丰富,条件比我好,疼他们的人比曾经疼我的多出一打,还是两个公的,能不长得高吗?这才十五岁,就有一米七的个头,怎么能跟姑姑这小矮挫比呢?两个柳条一样的青少年都比我高出一个头,春节回来还没有这样高的,半年时光,现在站我跟前,已经瘦高得叫我心慌了。

幼年时,我最疼他们两个。从一出生我就开始带他们,一直到两岁时我离开湖北咸宁去到广东惠州。他们是早产儿,一出生养在保温箱里。看他们那么幼小,作为一个年轻姑娘,作为他们的姑姑,我自心底油然而生地滋长出一种对小生命的惊喜与怜爱之情。那几个月的时间里,我没有其他工作就专职带他们,洗尿片,喂牛奶,抖他们睡,抱他们去玩,哪一样没做过?后来我工作了,住在公司宿舍,也总是三天两头往二哥家跑。只要去一次,就必带一次礼物。所谓礼物,也就是各式各样的食物。然而这些小恩小惠,却正对了萝卜头的小胃,在他们幼小的心灵也便知道姑姑的可敬可畏,总是愿意叽呱叽呱地与我双双对对了。他们有个小姨,年纪跟我差不多,也常常去二哥家串门,小姨对外甥必然也是疼的,但也总不及姑姑这般细心周到,如果姑姑和小姨同时向他们张开手臂,他们更愿意投入我的怀抱跟姑姑表示亲密。

十多年时光转瞬即逝,现在回想起来仿佛是前几天才发生的事。幼年时,他们可爱,顽皮,幼稚,现在那么大了,依然贪玩,不谙世事。一回到家奶奶老家,也没在家老老实实待一下,一会儿跑到东,一会儿跑到西,村前村后都寻不着他两的人影。还好带了手机,赶紧打过去问,竟然自作主张跑镇上买东西了。大概是我给他们一人发了一百元红包,一坐下来屁股就要长脓包,不出去消费一场发个袍,心头都要痒出一把刀了。

下午没有车,他们步行去的。看他们四条瘦腿,估计走起路来也能疾走如飞,却不料归途中,劈起了闪电,吹起了响雷,下起了大雨,还刮起了狂风。天气瞬间黑将下来,骤然也就降温了。妈妈急得快要哭起来,徒劳地从前门望向后门,又从后门望向门外。忽然,那个大傻蛋逃荒似的从大院门窜进来,头发衬衣淋得透湿,一进屋就大声喊奶奶。奶奶又生气又心疼,带着柔情地骂他,舍不得用力地捶他。看着他安全地回来,我提到第一根肋骨处的心脏也下降了一个节拍。我开始那么焦虑那么担忧,心想着:如果他回来,我要把他捉住,屁股朝上放在我腿上,然后扒了他的裤子,狠狠赏他几个胡萝卜印。可是再看他一眼,我傻眼了,他那么高,竹尖杪一样,伸出一支手臂就能把他姑给圈了,我还哪有力气抱他?还怎么好意思扒了他的裤子,露出白花花的屁股揍他?我横竖无从下手了,只能心情复杂地看着妈妈拿来毛巾慎怪着放入他的手里。

十多分钟后,小的也回来了,全身水淋淋,完全是个落汤鸡。我不想骂了,更不能打了,赶紧给他打水,提热水,快点把湿衣服换下来好好洗一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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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晃我已经在家待了九天。我是特意要留到今天的,因为要跟爸爸妈妈一起过我的生日。每年我过生日,妈妈总会在清晨打电话给我。今天不必要计较那几元钱的电话费,也不必要说一堆“你去煮两个蛋给自己吃,你去炖点肉汤给自己喝”的废话,我直接赖在你身边坐享其成岂不更好?

爸爸保持了一辈子跟家人不和谐的坏习性,连他老幺今天生日也是这副德性。早晨五点多钟就起来,拖鞋嚓嚓声不断从这个房门拖到那个房门,关了房门,也关不了他的噪声,我只有睁着眼睛在床上做白日梦。我努力听着妈妈在外的声响,然而她是温柔细心的,因为知道我在睡觉,她绝不弄出一丝声响。但纵使如此我仍然醒了。乡下的清晨那么安静,安静到凭着几句喳喳声我就能分辨出枝头上站了几只小鸟;乡下的清晨又是多么热闹啊,热闹到连五六岁的孩童都早早起来,已经在我家窗口下打闹嬉戏欢乐开怀。我横竖再也睡不着了,索性起床。我想着坐八点钟的车去镇上买个蛋糕回,但妈妈告诉我,爸爸已经去了。哦,错怪老爸了,原来他起得那么早,是为了去镇上订蛋糕,购美食,种种行为都是对我的爱,件件小事都是为着对我好!

爸爸带回一只鸡,还有一个蛋糕,妈妈将鸡肉炖成鸡汤,两个大鸡腿全部盛给我,鸡翅和鸡小腿夹给孪生子。蛋糕本要留到晚上吃的,岂料两个竹尖杪的少年愣是等不及,非要一边吃午饭一边当作甜品来搭配,方才觉得姑姑的生日才算是过得有滋有味。我在喝着鸡汤时,文杰冷不丁跑我脑后问道:“姑姑,你今年三十几了?”好家伙,这问题问得我招架不住一时找不到地方可躲,于是支支吾吾遮遮掩掩,实在搪塞不过去了,就摆出一副长辈的胸襟:“你插三根蜡烛吧,插好就能吃了。”尼玛,我是谁呀?老奸巨猾的老音呀,我也是从孩提时长大的,孩子那些小心思我哪有不知道的理?他不就是想吃个蛋糕吗?你把他的肚子填饱了,他就不会拿着姑姑的年龄到处瞎搞了。

说起我的年龄,我突然想起袁心维同学写的一篇文章。论水准,他比他表姐李文茜差了八个八拍不止。就是因为水准低,所以闹了不少笑话。他这样形容他的亲妈:“我妈妈心地很善良,总是乐于助人。有一次在公交车上,有个大爷上车了(切,这年头还有谁称大爷,他又不是解放前出生的小孩)她还抱着我弟弟,却赶忙站起来,把座位让给大爷坐。她还特别爱臭美,整天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天地良心,我哪有?顶多就是穿上对得起观众的靓衣服,涂个防晒霜,化个淡妆)看那个子小小的,别人都以为她才二十多岁,其实她都快四十了。”我去,这个叛徒,我一把屎一把尿把你养大,疼你爱你呵护你,你竟然以文字昭告天下公然揭穿我的老底?!知道女人有多忌讳年龄吗?如果让我年轻十岁,我愿意拿生命作抵押去犯一次滔天大罪。

好吧,此事不提了。管他大龄不大龄,这事大伙都心知肚明;我再怎么出逃,我也一样会老;我要是胆敢不过,那在爸妈面前就是罪过罪过。今天好好过生日,趁着爸妈高兴,敞开肚皮吃个带劲。

我还有多少机会留在家乡留在爸妈身边过生日呢?他们在世的日子越来越少,而我必须为生存而劳碌奔波,必须为家庭而风鬟雨鬓,还要为着自己的理想勤学苦练日以继夜。我有我自己的生活圈子,从我出嫁那天开始,我的世界就在那一头:以夫君为中心,遍地都是他的至亲;以我的职业为主线,同事好友构成另一个主面;以我的理想与爱好为宗旨,我的精力,空闲时间总是不知疲倦地耗损于此。我在那样一个世界里平静,安详,快乐,满足,积极,努力日复一日习以为常地生活着,那是我追求的彼岸,是我幸福的根源。而爸爸妈妈在他们自己土生土长的地方平静地生活,平静地劳作,平静地守着这个百年老家,等着我们在节日里纷纷安全抵家。他们的心愿与幸福就在这儿扎根,开花!他们只希望我平安幸福,不管在哪里,他们都用最无私的爱来赐予我们祝福。他们抚育我成长,催生我的翅膀,就是要让我勇敢地出去闯荡,出去飞翔。

我终究要飞,飞得既高且远,离开我的爸妈,离开我的老家。我知道我过得平安快乐才是给爸妈最好的回报。然而当我泪水将要夺眶而出时,我心情沮丧,急躁,我极力掩饰我的忧伤,却无论如何也不敢去跟妈妈抱上一抱。

(尾声)离别了妈妈,我暂住在温泉城区姐姐家。大姐和两个哥哥都把家安在温泉城区,我回到惠州必须经过此地。我与姐姐是亲密无间的,可是在她的家中,在一间书房里面,我仍然有一种说不出的落寞。

我哪里都不想去,整整一天都待在这个房间里。路由器就放在外屋,WIFI信号很强,但我发现我把努比亚和魅蓝全部连上WIFI后,我还是一样无所事事,我还是想念妈妈,想念老家。刚刚给妈妈打电话,她竟然告诉我,我走了她心里一直不过意,因为脑海里浮现的总是我坐在小板凳上,胳膊扑在大椅子上写字的样子,觉得我很可怜,然后陡然心疼。我真恐怕妈妈再描述下去,就要哭出声来。妈妈怎么会有这样的想法呢?以为我是一个人,一个瘦小得如她一样的背影,整日整日地扑在板凳上,像个孤独无依的小孩。我又好急又好笑,说明妈妈并不理解我内心的真正需要,毕竟我与她相隔几个年代,处在不同的文化背景下。我赶紧制止她,并把自己的想法明明白白表达出来:那是我一生中最快乐最放松的日子,我以此为乐,以此为荣,我多少朋友都在羡慕这段放松无忧的乡村生活,这是忙碌的为人民币而做牛做马的都市人梦想不到的,但是我拥有了!我每天都在不厌其烦地做着自己最热衷又不受任何外界影响的事,陪了那么多天我最牵挂的人,并且把这点点滴滴全部用文字记录下来,这是我此生最有意义的一次旅程,此次离开我将不会再有遗憾。我这么跟妈妈说着,她就懂了。她眼里的小姑娘留下的孤单背影并不是可怜的模样,而是一个人有恃无恐地在那自得其乐到形骇放浪!

我希望妈妈忙起来,因为我十分了解她的心情。她会在我走后,一个人坐在门口牵肠挂肚地想我,想我在家中的种种片断,又想我此刻在城里是否玩得开心浪漫。就像她想起我的背影觉得我是“小可怜”一样,我也会想起她那干瘦的小身躯,微弱的笑容,苍白的头发,一个孤独的让人痛心的“老可怜”,一想起她的模样我就止不住的泪水涟涟。我想让她去程阿姨家玩,玩得越晚越好,这样她就没有时间想我,我就不用为她担忧。

我像有神经衰弱一样,一提及妈妈,就泪如雨下,我不能写文章,越写眼泪越多心情越紧张,我只要睡着那么一下,便又能听到妈妈温柔地呼唤我的名字,然后一惊蹶就会马上醒来。可是不写文章,我又更加闷得慌。我想等我回到惠州,回到我的“革命根据地”,去了泰康公司,就只能为着金钱去出卖脑力和体力,再也没有过多的时间去想念妈妈,更没有时间去写那么多文字来怀念妈妈。此时的情景,正如上一刻我还处在一个世外桃源般的童年时代,这一刻却马上转战都市要靠自己的拼搏去换得家庭的繁荣气派。回乡是回到爸妈身边,是重温童年,是回到桃源世界;返城,是返回亲人及好友身边,是择一条勤奋之路,是回到既功利又繁忙的现实世界。

我终于会回到现实世界里,做另一个为工作之狂而乐为生活之苦而笑、开朗乐观努力向上的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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