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说,小时候喜欢一个人,那不叫喜欢,那叫做好感。
从前喜欢一个男生,5年了,或许还不止吧,他大概是我至今为止,喜欢的男生当中,时间最长的那位。或许很多人都会这样,因为同桌的原因,无形中就喜欢上。那时候喜欢一个人,不懂得怎样去掩饰自己的感情,所以弄得好朋友们都知道,总是开我跟他的玩笑,而我每次都很羞涩地让朋友们不要再说,心里却偷着乐。大概是觉得,大家都认为我和他是一对吧。
那时候会做一些,现在想起来,都觉得自己特别傻的事情。会故意从走廊经过,从窗口外望进他所在的班级,看他坐的位置,每一次都能一眼看见他,大概就是,每个喜欢别人的人眼里,对方都是发出独特光芒,在人群中,你的眼里只有他。会故意在放学的时候,绕远路回家,只为了,能够遇见他。虽然不是每一次都这么幸运能够见到他,但只要能看见他,看着他的背影,跟随他走一段路程,然后分道扬镳,就足以让我满心欢喜。会在班级公共区域那里打扫的时候见到他,向他挥手,只因有一次,在人群中看见他向我的方向挥手,就认为,他是在跟我打招呼,也因此被朋友取笑。会拜托住在他附近的朋友,帮我把写给他的信送到他手上,第二天收到了他用纸条折成星星的回信,虽然我有怀疑是朋友为了整蛊我而模拟他的字体写给我的,但也因此而高兴整天,纸条也反复地看。
这一切的快乐美好,都被我定义为,我喜欢他,很喜欢他,希望他能够像我注意他那样,注意到我,并且了解我对他的感情。但有一次朋友跟我说,我们现在的喜欢不叫喜欢,那叫好感。我不懂,如果是好感,为何我会喜欢他这么久?如果是好感,为何我会在每次看见他,都会怦怦心动,紧张,害羞,兴奋?如果是好感,为何看见他跟别的女生聊天,我会如此难过,心疼,就像被十万伏击一样,不开心?成绩不好被父母责怪,哭着的时候,想他;看见月亮照耀整个星空的时候,想他;听见虫鸣蛙声明亮歌唱的时候,想他;上学的路上,想他;跟朋友嬉闹的时候,想他,;就连晚上睡觉做梦,都想他。恨不得住在他附近的人是我,每天跟他一起上学放学的人是我,依旧是他的同桌的人,永远是我。
百度百科说,好感,它是最容易发生的。可能你会因某人出色的外表而产生好感,可能你会因某人高尚的品质而产生好感,总之当你看到某人的优点时你就会有好感。但此时这种好感并不说明你已经喜欢上他了。而是有了想认识他的愿望,他就像是一个谜,你想去深入了解他,他喜欢什么?他讨厌什么?他的性格怎么样?关于他的一切你都想去了解。当你充分了解他,而他如果恰巧是你欣赏的那种类型时,那么这种好感就会自然而然地转化为喜欢。
而当时的我,从小和他是同桌,只不过后来分班了,才分开的,因为曾经是同桌,所以了解他,因为了解他,所以才喜欢他。
只因我们小,所有的喜欢,就只能被叫做好感吗?只因我们小,所有的喜欢,就只能被叫做幼稚恋吗?只因我们小,所有的喜欢,就只能偷偷匿藏在心底吗?小时候的感情,简单,单纯,纯粹,包含着羞涩而甜美的花蕊,悄悄地在心里边绽放。
我大概是没有跟那个男生表白吧,其实我也不太记得了,很多细枝末节都有点忘了,不过,在追随他的过程,是他让我学会了,什么叫喜欢,喜欢一个人是一件多么美好而多么让人憧憬的事情;是他让我学会了,原来我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可以如此傻得可爱。
那个被叫做好感的喜欢,你不叫好感,你依旧叫喜欢,因为只有通过喜欢,才会慢慢学会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