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长借妹之名购房法院判房产归妹引争议

兄长借妹之名购房法院判房产归妹引争议


河南南阳蒋自豪入伍服役18年光荣退伍后,用刚刚上班小妹之名在单位集资购房一套,装修入住结婚生子24年来相安无事,随着旧房拆迁,小妹打起房产的主意,毫无防范意识的大哥没有与小妹签订借名购房协议,纵然小妹自已都承认房子是他的,法院依然判决房产归小妹所有,蒋自豪感叹司法不公法院错裁妄判。

1981年17岁的蒋自豪响应国家号召应征入伍,在部队听党话跟党走一步步从战士走向领导岗位,1994年任兰州军区31分部通讯站长,当时工资近2000元,而蒋自豪父亲在南阳化纤厂工资很低不到千元。

蒋自豪爱国爱家、孝顺父母、关爱弟妹,经常把工资寄给母亲贴补家用和父母共同抚养身在农村的弟妹们,直到最小的妹妹也到化纤厂上班,作为大哥的蒋自豪无怨无悔。

1995年蒋自豪已是31岁属于大龄未婚青年,父母很着急,恰逢化纤厂集资房,就给蒋自豪协商以刚进厂工作的小妹蒋自伟的名义集资一套房,以便退伍后有房住。除了平时给母亲的钱,蒋自豪又给母亲4万元,专门买房用,集资房共交37700元。

因为是借名买房,所以收据和房子手续用的都是蒋自伟的名字,全家包括老家的亲戚邻里都知道这个事实。

蒋自豪退伍回来后,找同学把房子装修好,在这个房子里结婚、生女、孩子上学等住了十多年,又出租十来年,都是蒋自豪收租金。

2022年房子拆迁,蒋自豪发现蒋自伟有占有房子的念头,老家村支书多次主持在村委会进行调解,在蒋自豪提供的调解和平时的录音中,蒋自伟有时说同意过户给蒋自豪女儿,有时说蒋自豪病重不便出面,让蒋自豪放心,她办好拆迁各种手续就把领取的拆迁补偿款约8万元的剩余款给蒋自豪,有时又说反正房子也不是她的,挂她个名,还给她找这么多麻烦。

人心难测,结果在房子建好网签时,蒋自伟突然说房子是她的,不是蒋自豪的!蒋自豪很生气,如今已经年满六旬蒋自豪,身体又不好,需要这个房子也有个保障,多次给蒋自伟说理不行,相信法律会给自己主持公道和正义,所以就诉讼到人民法院。

让蒋自豪万万没想到,一审法官仵源英在判决书长达四页中大量使用蒋自伟承认房子不是她的录音内容,却判决房子是蒋自伟的!蒋自豪失去了房子所有权。

这个判决是违背基本事实和民风民俗,首先,1995年蒋自伟刚满21岁,按照民风民俗女孩子将来是要嫁人的,父母是不会给她买房。其次,蒋自伟刚刚工作的收入刚顾着自己吃喝购房款从何而来?本来想通过法院确认蒋自豪借蒋自伟之名买房的事实,解决蒋自豪的财产权益,也保护蒋自豪们兄妹的亲情。法官却把简单的事情复杂化,错误的判决把蒋自豪们兄妹亲情推向决裂的边缘。

蒋自豪求助法律是解决矛盾的,如果蒋自伟从没有承认过房子是蒋自豪的,如果蒋自豪从没有住十来年,又出租十来年,如果她曾经提出过异议,如果人人都知道房子不是蒋自豪的,蒋自豪还会去诉讼吗?还会不服判吗?

关键蒋自伟及所有人都承认房子不是蒋自伟的,法官仅凭借名买房时的收据是她的名字,就判决是她的,这太让人觉得不可思议。

有知名律师指出,借名买房是典型的“名实不符”,最高法案例,房屋登记在出名人名下,房屋相关权属应有借名人所有,一般来说,借名买房只发生在亲友熟人之间,未签书面协议,也不注意留存证据导致后期产生纠纷的事经常发生,依法从双方关系、出资主体、房屋使用、即便因亲友间没签借名协议但从双方陈述的合理性,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进行综合考虑,就可以认定借名买房的事实存在。

蒋自豪坚信神圣的法律会还自己公道,我们绝不能让为国家尽忠,为双亲尽孝,为家庭付出的老实人对司法失去信任,绝不会让老实的、为家庭付出最多的兄长失去亲情再失去财产,相信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最后编辑于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转载或内容合作请联系作者
平台声明:文章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由作者上传并发布,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简书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