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我的战袍 ,至偏爱的他

是念大学时,娘亲奖励我的一件衣服,彩色的纹理,良好的质地。可惜我的黄色皮肤衬不出它的美,反而觉得土。因为贵啊,一直暂居在箱底,这就是传说中的鸡肋吧。

偶尔出去玩的时候,被一件白色的背带裤魂牵梦绕。几度折返还是咬牙买下了。没想到从此成为偏爱的战袍。

彩蓝色的上衣,范着青蓝色的背带裤,还有那双李宁鞋。取名彩虹装。真是喜欢的不得了。怎么形容呢?一年当中只要能穿它绝不换别的。夏天套短袖,热也穿。下雨天最好了呢,我披彩虹装穿梭人群。说来也奇怪。挺大的我雨,偏偏不会弄脏它。春秋套白毛衣,直到被背带裤的带子勒到生疼,才惺惺只好放起来。

无论去哪里,必须带着它。觉得战无不胜!工作面试啊,研究生面试啊,重要的演讲啊。穿上战袍的感觉就知道什么是鸿运当头。说来也奇怪,还真是都顺利的完成了。

可惜啊,总就抵不过年复一年的损耗。在我最艰难的日子里,它因为屁股磨破了,退役了。六年了吧,穿它的日子加起来一定有2年,600多天呢。怎么会舍得,拼命的找替代品,墨蓝色的,白的,浅蓝色的。没有一个是战袍的感觉。找过裁缝,一定给我做一个一模一样的好吗? 到头来要么是因为料子,要么是别的,总是不对。

总感觉少了什么,心里空了好大一块地方。找个替代品吧,也是没有办法找到战袍的感觉。终于明白那种没有衣服穿,不知道穿啥,穿上也没特别的感觉了。

因为偏爱,恨不得天天穿着,仔细的清洗,盼着早点干,也会讨厌衣服上的油点子,也会嫌弃的不想穿,但拗不过啊,接着便是养成了以后吃东西的小心和随处带着坐垫的习惯。觉得各种场合都搭配,觉得安全,觉得自己会发光。也终究因为学不会保养,而在漏屁股的时候,不得不换别的衣服。

觉得像谈恋爱呢,相遇的时候,也不是最佳时间,但却在某一个瞬间成为了最爱,接着恨不得天天见面,腻着,细心的呵护着,闹气的时候也会嫌弃,但是反而学会了相处的技巧,知道了要以后小心对待相处。觉得各种场合都希望他都在,觉得安全,也想显摆给他看,瞧,我是不是很有魅力。也终究因为学不会经营感情,不知道要维护保养,最后在最关键的地方上,没有办法继续相处。尝试各种弥补的措施啊,终究也是无功而返。

旧岁得此裳,待六载悄过。

新衣渐憔悴,依旧是偏爱。

至此,只剩感谢你一路而来的半生风雪!

附带一张好多年前的一张全身照~ 特此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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