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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大一的时候,老师出个演讲题目叫做“我理想中的xxx”,让大家踊跃发言。
有同学上去说了理想中的工作,理想中的生活,理想中的大学之类,还有人说了他理想中的中国。
为了博人眼球,我上去说了理想中的男朋友,果然底下一片哗然,讨论之声此起彼伏,瞬间点燃了干柴烈火的大一新生们。
我瞪大眼睛看了看坐在倒数第三排穿着牛仔衬衫的那个我爱的男孩,他默默地听着,一脸茫然,他以为是一场公开演讲,其实是我的公开表白。
结果很明显,我们没能在一起,如果我是败给了另一个女人,其实也心甘情愿,但我却败给了一个男人。
对,他喜欢的那个男人——就是上帝,他是一个虔诚的基督徒。
朋友叫我想开点,说毕竟我是跟神在竞争,我只能感叹,没想到我爱他已经到了人神共愤的地步。
我的爱情就戛然而止了,但我并没有气馁,因为从高中开始我就不是那个爱放弃的人。
二
我高中又爱上了一个男生——二狗哥。
他是平行班的人,平头,不高,成绩很烂,踢足球还不赖。
而我在尖子班,是班长,并且时不时还要以学生会干部的身份在全校学生面前抛头露面。
我爱上他是在有次月考,铃声响起来大家都陆续交卷出了教室,在拥挤的走廊里,我一眼就看到了他。
尽管他已经矮到快被周围的几个女生淹没了,但我还是准确地搜索到了他,并且开启了背景虚化模式,两眼一直定焦在他身上,直到他从走廊消失。
我能清晰地听到我的心跳声,它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凶猛,源源不断地往四肢输送着新鲜热烫的动脉血,我甚至能听到那血液在脸上的毛细血管里汩汩流过的声音,有个小人在锤我的耳膜,并一直在重复说“你爱他,你爱他,你爱他......”
当我决定给他写情书的时候,是在月考的最后一门英语考试上,离考试结束还有十分钟。
老娘拼了,我在心里想,抽出一张草稿纸,还是写作文那种有格子的纸,但是只有一张了,本来我准备工工整整地写满每个格子,后来发现我的爱太多,每个格子里都挤满了两个字。
三
仅仅十分钟,我的情书洋洋洒洒铺满了一整张作文纸。
我还能回忆起那种下笔如有神的感觉,比做二十套英语试卷还要来得文采飞扬,那种写完之后双手颤栗的紧张,比等待月考成绩下来还要刻骨铭心。
我手里捏着情书,大步流星地朝他教室走过去,半路我就怂了。
女孩写情书本来就显得太大胆了,还要亲自送过去,会不会显得太掉价了?
最终,我找了一个跟他玩的好的同学把情书送过去了。
不一会消息传来,他已经有喜欢的女孩了。
妈勒!竟然都有喜欢的人了,那你还.........那么有吸引力干嘛。
于是我做了这辈子最后悔的事情,竟然叫那同学去把情书要回来了。
情书被折得四四方方的,在几个人手里传过之后,像小饭馆里找的零钱一样油腻,我尴尬地从同学手中接过来,强颜欢笑说,哦,这样哦,没关系啊。
于是我在如花似玉的年纪,第一次知道了什么叫自卑。
四
如果只是单纯不喜欢我,我大可认为他只是觉得我不合适。
关键是他有了喜欢的女孩这个事实,让我以为是自己不够好。
我打听到了那个女孩是谁,并且发现每天晚上我们都会坐同一趟公交回家。
有次公交车师傅开得太嗨了,在转弯的地方,把一车学生甩得尖叫连连,我故意往“情敌”身上倒过去,然后狠狠地踩了她一脚。
她叫了起来,叫的是那么温柔,我这才注意到她,她的皮肤好白好嫩,她的头发是那种棕色的,又细又软,她还是双眼皮,她的翘鼻子下是一个弧度美好的人中,她的牙齿很整齐,连她在“阿依莲”买的衣服都很好看。
我才发现,我比不上我的“情敌”了。
但我强行安慰自己,我是班长诶,我还混学生会呢,我的英语演讲都是拿第一名的,我讲的段子是周围同学里面最好笑的,我也有很多优点啊。
但我还是感觉很失落,其实我并没有“情敌”差啊,为什么他就不喜欢我呢?
于是我在十八岁的时候意识到了,爱情不是一场比赛,我第一个撞到了红线,但并没有撞到他心里,我拿到了第一名,但并不是他心中的第一名。
多么悲伤的理论,一个花季少女不应该有这么多烦恼的。
五
那天早上,我总共买了五个鸡蛋饼,一个是带给同桌的,一个是带给好朋友的,还有一个给自己,其实只用买三个,主要是我在买鸡蛋饼的时候遇到了二狗哥。
他还准备跟我打招呼,我看也没地儿逃了,就假装看向其他地方。
我显得手足无措,脱口要了五个鸡蛋饼。
坐在长安车后备箱的老板抬头看了看我,他头上的灯射到我脸上,像是要照亮我所有的窘迫和不安,我赶紧低头从荷包里掏钱出来给他。
怎么今天买这么多,他问。
我吃这么多,我说。
好吧,在二狗哥心中,我成了要吃五个鸡蛋饼的人了。
那天我生生咽下去了三个鸡蛋饼,毕竟三块钱一个,好贵啊。
好可惜,我的爱情不是巧克力的味道,也不是橘子汽水的味道,而是混着胡萝卜、土豆丝、豇豆、粉丝和辣椒酱的鸡蛋饼味,后来我打嗝的时候确实有股酸臭味,但不是恋爱的那种酸臭味。
二狗哥后来恋爱了,不过不是跟那个“阿依莲”女孩。
原来男孩爱起人来好快,忘记人也好快。
六
我没有再去打听二狗哥是跟哪个女孩耍朋友了,我的心被他伤透了。
因为不管他跟哪个女孩在一起,基于他不喜欢我这个事实,我都觉得那个女孩一定比我好。
我可没那么自信与洒脱,什么换一个男生喜欢看看的事情,实在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只是现在回望那段日子,我还是会为自己感到心疼。
我那脆弱又玻璃的自尊心啊,碎的一塌糊涂,而我完全没有意识到,这都是我自己踩碎的。
“其实你也不错啊,没有骗你,是真的不错。”
如果那时有人跟我说这话,我也觉得是她在说昏话,因为老实说,到现在我都还有点怀疑这句话的真实性。
但是高中时候跟二狗哥那段无疾而终的爱情,让我意识到,如果一段爱情错了,可能不是因为我是错的或者对方是错的,很可能只是他爱穿“阿依莲”的杉菜,而我喜欢的是给我买“美特斯邦威”的端木。
我那时总爱纠结哪个更好,没想到我现在早都不穿这两个牌子的衣服了,人总得有进步对吧。
其实没有理由自卑,只是要先学会如何爱自己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