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之前的作文课上,我曾站在讲台上,认认真真地读自己写的作文—《衣我之见》。具体内容已经想不起来了,只记得大概是写自己在将来想要成为一个著名的服装设计师,将传统文化和现代工艺相结合,制作出独一无二的婚纱礼服,并幻想着自己结婚那天能穿上自己设计的礼服。十八岁的我站在讲台上,好像被一种特殊神秘力量召唤,全身都散发着耀眼光芒,仿佛站在颁奖典礼的现场,被所有聚光灯同时照在身上。那时的自己天不怕,地不怕,身上永远有一股使不完的牛劲,就好像自己做什么都可以成功。
十年之后的我,在一个还不错的城市,做一个公司的后勤人员,每个月挣着四千多的工资,乐此不疲地往返在公司和出租屋。二十八岁的我,已经没有了十八岁时那种青春洋溢的气息,也失去了十八岁那个信誓旦旦的梦想。现在的我,好像被遗忘在撒哈拉沙漠的一颗仙人掌,找不到方向,也看不到水源,只能靠仅存在身体中的一丝血液,熬过一个又一个春夏秋冬。或许从大学选择专业开始,我的人生就逐渐偏离方向。选择了自己不擅长的专业,以至于自己开始迷茫、困惑、不得不寻找另外的出路。
每当高考季来临的时候,我都会羡慕那群十七八岁的少年,他们身上散发的光芒,连身边吹过的风都是甜的。有时候我也会问我自己:“你是否变成了自己喜欢的样子”?怎么回答我自己呢?算不上讨厌,但也不能说喜欢。过着差不多的生活,平平淡淡也还行吧。但每个失眠的夜晚,我也会辗转反侧,回想这十年来的生活,好像就是一个普通人的活法吧。
这十年间,我经历过两次高考,参加过大学军训,获得过奖学金,担任过班委,在每个寒暑假去打工,在毕业以后参加西部计划去支教。唯一的遗憾或许是没能考研上岸。虽然没能穿上自己设计的婚纱结婚,但是嫁给了自己喜欢的人,也算是一种美满。毕竟人生并不是完美无缺的,因为遗憾所以才完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