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感觉自己是个幸运儿,人生中的每个阶段都能遇到“贵人”。比如,当我被教育子女问题困扰时,遇到了杨姐。今天在杨姐的指点下,又有了以下收获。
事件一:大宝出尔反尔
星期六,带上小宝,去接打球已经结束的大宝,球馆旁边有一家打气球的小摊,20发子弹,全中,奖品随便选,中19发奖励娃娃1个,18发及以下,纪念品1个。原来的时候大宝提出打枪,我就果断拒绝,认为打枪没用,还浪费钱。但是学习过之后,我逐渐改变了以前的做法。今天大宝再次提出时,我爽快地答应了。大宝说打枪的钱用他自己的零花钱。
“手扶好,瞄准。”装好子弹,看着大宝略显别扭的打枪姿势,我忍不住拿起他的手,握住枪,示范着。第1枪打中。
大宝开心极了,想自己试试,就按照我的方法连发2枪,都打偏了。
“妈妈,我按照自己的方法来吧。”大宝说道。我点点头。
剩下的17枪,都是大宝用自己的方法操作,除失误了两枪之外,其他全中,很是兴奋。
按照规则,给一个纪念品。
“妹妹,送你一个礼物,这些礼物你随便选。”大宝大方地对一旁的二宝说道。
二宝也毫不客气的选了一个小猪佩奇的拼图。
刚拿到手里还没一分钟,大宝看到了一个玩具小刀,很是喜欢。当商家说他如果再打10元,无论中多少,都送给他。于是,大宝立刻要求妹妹归还拼图,他要选择小刀。
以前也出现过这种现象,大宝出尔反尔,送出去的东西,老是很快就要回,整得小宝老是大哭。
本来没有打算再让大宝打枪,毕竟10元1次,再玩,意味着花20元,对一个7岁的小孩来说,虽然自己的零花钱,但不能由着他随便花。
此时此刻,面对被气得放声大哭的小宝,和委屈的大宝,最后,我和商家商量,再打10元,送一个拼图,再送一把小刀,最后又给大宝规定,给出去的东西不能再要回(以前也规定过,效果不明显)
上述事件处理不当之处如下:
1.给小孩试错的机会,让他从过程中摸索出自己的方法。不应该在打枪时,怕他打不好,让他按照自己的方法打枪。
2.当大宝出尔反尔时,不是提出规定,而应该找到原因,教会他面对这种问题的处理方法。比如当大宝给小宝玩具时,要提醒大宝“你的玩具是准备送给妹妹呢?还是让妹妹暂时玩一会儿还给你呢?要是送,就不能再要回去了。要是借,你准备给妹妹玩多久?”这样可以给大宝明确借与送的区别。
事件二:真尊重和假尊重
自从大宝提出,我买书没有征求他的意见后,我一直告诉自己,凡事一定要尊重他。今天,我有事出去,爷爷奶奶在家看着大宝、小宝,7:20左右,大宝打来电话,说想去朋友家玩,让我问问朋友家孩子是否有时间。因为现在时间也不早了,明天还要早起上学,要是再以前,我会以此为由,果断拒绝。不过,学习过后,知道要尊重小孩的意见,我就和朋友联系,确认大宝可以去他们家玩。
“宝,现在时间不早了,你准备在阿姨家玩多久?什么时候回来?”我问道。
“9点吧。”大宝不假思索地回答道。
“有点晚了。”
“那就八点半。”
“还是有点晚,你看八点之前回来行吗?”
“好吧。”
等我从外面回家,已经8:20左右,大宝已经回到家了。
上述事件处理不当之处如下:
1.让孩子说玩的时间,最后又自己给他提出了建议,看似尊重孩子,实际还是自己给他决定的,此为“假尊重”。
面对孩子提出出去玩,想让他早回,可以说:“出去玩可以呀。不过明天咱们要上学,还要早起,现在是7:20,你看你是8:10回来呢还是8:00回来呢?”直接给孩子双项选择题,不但把选择权交给了孩子,而且达到了自己要求他早回的目的。
2.孩子在家无聊,是因为家里的温度还不够,没有自己喜欢的玩具,可以让孩子自己选择一些新的玩具。
事件三:小宝的“厌学”
这几天,小宝的学习坚持的不太好,她自己睡前有时也会说,“妈妈,我今天没有学习。”
在她的概念里,学习就是安安静静地坐在桌前认真学习。
和杨姐聊过后,才知道,这种学习方法过于死板,生活中处处都可学习。
比如,走在路上的广告牌、草丛中的提示牌等,处处都能认字。上台阶时,可以数数;应该通过寓教于乐的方式,保护好一个三岁孩子的好奇心和求知欲,将学习牵引至生活中,玩中。让孩子不知不觉中学习。
事件四:说话不够果断的我
虽然现在有周末,但是,家务,辅导孩子作业等等,感觉比上班还累,所以,这周我准备给自己放会假。16:30左右从家出去,约了朋友,打打球,聊聊生活中的琐事和烦恼,逛逛超市,一转眼,快7点了,给家里看外的婆婆打电话:“妈,你们先吃吧,我一会儿在回去,我出来有点事,晴晴和旭旭干啥呢?晴晴闹没有……”啰嗦了一会儿,确认两娃在家没事,才挂断电话。
上述事件处理不当之处如下:
通话不够果断,应直接告诉婆婆:在外面有点事,大概8:00左右回去,你们先吃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