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识的一个人开了一家小工厂,工人有五六十个,制作手工的。
现在有一个这个厂年龄大了已经不干了的工人突然把我认识的这个人起诉了,要求是补交自己刚来厂子时的试用期期间的各项保险。
我问他为什么当时不按劳动法办事, 他说当时厂子规模小处于亏损状态,这个人是熟人介绍来的,当时也告知他了有试用期,试用期期间不交养老保险,平时有时需要加班。对方当时都是同意了的。
我说如果法院判决肯定是你败诉,因为你违反了劳动法,虽然当时你告知对方了,对方也同意了,但写这种同意抵抗不了法律,尽管私下里同情你,但是 改变不了法律的判决结果。
他问我怎么办,我说只能调解。
这让我想起了一个新闻,一个家长让孩子参加补习班,参加过之后再把补习班举报了,然后让补习班退费。
你遇到了一个开始目的就不纯的人,这个人在和你一起工作的时候,他时刻想着背刺。这种事让人想想就很后怕。
所以招人的时候对人品的调查背景的调查真的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