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同居就是和我家这位。
那时我大四刚出校实习,我家这位也刚大学毕业,实习了一年。
那时的我们还没有经济能力独自租下一套房子,只能找两个好友一起合租了一个两室一厅的房子。
那是一个老小区七楼的房子,没有电梯,每天爬楼梯就是最好的锻炼。
还记得那时刚开始工作,都是自己带饭吃的。有一阵子,只要一吃午饭就拉肚子,也不知道怎么回事。
同事问我是不是饭菜坏了。那是冬天,饭菜不可能坏掉。同事又问我住在哪里,我说在一个老小区,他们建议我回去看看是不是家里有小强(蟑螂),说是老小区经常会有这样的问题。
我抱着试试看的态度,买了一盒杀虫剂回去放进了厨房。
当第二天打开厨房门的时候,我被那壮观的场面给震惊到了。那一地密密麻麻的尸体,一脚下去能踩死5-6只。你们能想象出来那壮观的场景吗?
更郁闷的是,由于场面太过壮观,家里的其他人都不敢给它们收尸,我只好硬着头皮自己收拾。一边收拾,一边吐。想着这阵子的午饭,更是吐的黄疸水都出来了。
杀了几天的虫,以为一切都过去了。那天我从行李箱拿样东西,一打开行李箱,居然飞出来一只小强,拿扫把一挑开,里面居然躲了一窝小强,恶心的我原地爆炸。直接把箱子和箱子里的东西全部扔了。
也促使我们又换了一套房子。
这次没有人与我们合租,所以只能租了那种没拆迁的私房,隔的一个小房间,好在我们住的是楼下,有一个独立的卫生间,可惜不能洗澡。由于在楼下,基本没有阳光。睡觉的房间后面还是一个垃圾堆,还好是冬天,要是夏天,实在没法想象它有多么招虫子。
房子离最近的车站要走20分钟的路程,而这段路,成了我每天锻炼身体的最好选择。
住在这里最害怕的就是加班回家,有很长一段路没有路灯,住的人也很复杂,所以每次回家都会让我家老公来接我,骑着他那辆除了铃不响,其他都响的破二手自行车。(那时还觉得很浪漫,不知道哪来的感觉。)
住在这里唯一让我开心的估计就是路边的鸭脖店了吧!虽然每个月工资只有那么一点点,但每个星期都会奖励自己一次鸭脖,也不是什么有名的鸭脖,20块钱3根,但啃的津津有味。
这是我们最后一次租房,因为不知何时开始,我发现我的内衣、衣服洗着洗着就不见了。细思极恐。所以再住了半年后就决定来到现在的城市,有了新的开始,新的发展。
回想起过去,不知道什么样的心情才能坚持过来。我家那位有时候也会问:“那时候你怎么会跟着我的?”我想说:“因为我知道,你早晚会给我现在这样的生活,有房有车,一家三口,简单且幸福。”
谈恋爱时我们约定,可以吵架,可以冷战,但不可以轻易说分手。
结婚后我们约定,可以吵架,可以冷战,但不可以轻易说离婚。
谈恋爱同居开始至今已经十三年多了。感谢此生与你相遇,愿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爱情很美,但也会有痛,接受它的美,也要接受它可能带来的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