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1年,我在农三师42团2连任代司务长,夏收前连队出了件大事,宁波支青毛发宁的新房被盗了。
毛发宁的妻子是人人羡慕的营业员,结婚新房布置很有档次。白纸吊顶贴墙,绢花居然喷了香水。全连人都吃到了牛奶糖和五香瓜籽。

这次丢了一只大皮箱,里面有西装、新衣服和五百多元钱。
那年月,人心革命,激情燃烧,极少偷盗,这案子可算大案,一时议论纷纷。
连队成立了代副连长为组长的专案组展开调查,尚无头绪。
炊事班忙得不分白天黑夜。我负责送饭送水,一天不知多少趟。割麦人到哪里水和饭就送到哪里。我心想最多七天麦子割完,咬咬牙就熬过去。
说话间,麦子割完了。忙完了,闲言四起,说毛发宁的东西是炊事班长李金锁偷的。我不太相信,以为是有人恨他故意诬陷他的。
那天,代副连长领着李金锁到我屋子里。
代副连长阴着脸说“你帮他写个检查。毛发宁家丢东西的事是他干的。唉!他咋说你咋写。一定不要出现‘偷盗’之类的话。”说罢扭头就走了。
我偷眼一看李金锁,有点幸灾乐祸:贫下中农的自豪感荡然无存,平时爱说风凉话的劲头一扫而光,脸色炭黑,眼窝深陷,眼球布满血丝,说话结结巴巴的。
我又有点同情他,毕竟他很能干,揉面蒸馍,炒大锅菜是把好手。这一下他炊事班长肯定干不成了。
谈了半天,才弄明白。那件丢人事还真是他干的,皮箱埋在沙包里。
他之所以坦白,一是支青们准备揍他,乘他晚上给浇水班送饭时下手;二是前面发生清油中毒后,他相信是一种报应。只有自首,以求心灵解脱。
皮箱已从沙包挖出来,交给代副连长,东西一样没少。但这个检查不太好写,只有把“偷盗”写成“拿走”。总得写个“作案动机”吧。
我问:“你当时咋想的?”
他的回答令我一惊:“破坏夏收,扰乱夏收。”
“这可是ZZ问题呀!也就是……也就说……”我倒结巴起来。“你是说这么写成了ZZ犯?”
他早已想好了“ZZ犯就政Z犯。你就这样写。”
我替他写好检查,他道一声谢走了。
我恍然大悟:人们恨盗窃犯远比恨“政Z犯”强烈。因为那时的“Z治犯”中有敢于说真话的彭大将军,有两把菜刀闹革命的贺胡子,而盗窃犯是赤裸裸地“剥我身上衣,夺我口中食”的坏蛋。当然,偷公家的东西比如偷瓜,大家就不恨,偷者也不感到羞耻。
李金锁也没受处分,只是换了个连队,调到了六连。老婆孩子都抬不起头来。不久,申请退职回湖北老家当农民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