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文
第三十章
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强天下,其事好还[还:报应、回报。]。师之所处,荆棘生焉。大军之后,必有凶年[ 凶年:荒年、灾年。]。善有果[善有果:“果”,成功。指达到获胜的目的。]而已,不敢[不敢:帛书本为“毋以取强”。]以取强[取强:逞强、好胜。]。果而勿矜,果而勿伐,果而勿骄。果而不得已,果而勿强。物壮[壮:强壮。]则老,是谓不道[不道:不合乎于“道”。],不道早已[早已:早死、很快完结。]。
二、译文
依照“道”的原则辅佐君主的人,不靠军队逞强于天下。穷兵黩武这种事必然会得到报应。军队所到的地方,荆棘横生。大战之后,一定会出现荒年。善于用兵的人,只要达到用兵的目的也就可以了,并不以兵力强大而逞强好斗。即使达到了目的,也不因此自尊自大;即使达到了目的,也不因此夸耀;即使达到了目的,也不因此而骄傲;即使达到了目的,也认为是不得已而为之;即使达到了目的,也不逞强。事物过于强大就会走向衰朽,这就说明它不符合于“道”,不符合于“道”的,就会很快走向败亡。
三、解读
本章是老子的军事思想和战争理论。
老子认为真正的用兵之道,取得了战果,不自尊自大,不自我炫耀,不骄横,这是因为战争是出于迫不得已,不可再用武力来逞强。这是真正的用兵之道,是保守战果的具体策略,体现的是仁慈之德。
以强凌弱,垂涎他人领土和财富是不道的行为,是野蛮的霸权行径,一定会遭到正义力量的反抗。战争是残酷的,不但会使受害国生灵涂炭、田地荒芜,而且也损失了本国大量的人力物力。战后的国力疲惫状况非一朝一夕所能复原。而国家由强变衰,以至于灭亡,都是统治者不懂得用兵之道,贪得无厌所导致的。
老子认为强兵的目的在于预防,在于维护和平,抵御邪恶,以确保国家和平发展,而不是用来侵略。若是自恃国强兵威去逞强黩武,大开杀戒,则是不道行为,不道的结果必然是国家过早地衰亡。就一国而言,人民群众面对反动统治和阶级压迫,有反抗的权利和革命的自由。革命就需要战争,只有战争,才能解决矛盾,实现国泰民安之目的。至于国与国之间,则应感之以德,交之以道,从而实现共同的利益,切不可诉诸武力。
用兵之道是治国之道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