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成为社会新名人的代表,日益凸现着新的社会地位。名人不难理解,古代的皇室贵族和英雄人物都是名人的代表。但是,近代大众传播和消费主义浪潮的兴起后,才真正开启了名人时代,尤其是21世纪后新媒体的广泛应用,更是进一步拓展了名人的影响力。澳大利亚学者格雷姆·特纳认为,名人现象与当代流行文化密不可分,名人现象是文化变迁的一个表征。这种社会文化变迁,也可以理解为从“生产偶像”到“消费偶像”的转变。
名人的价值在于他们吸引和调动关注的能力,这种能力与产品销售息息相关,也就是说,名人依靠引发关注而产生商业价值。无论是好莱坞明星、体育健将、商业领袖还是如今的网络红人,他们风光的社会地位和巨额的经济收益,都对普通人充满了吸引力。正是由于名人名声所带来的巨大影响力,美国学者丹尼尔·布尔斯廷给出了流传甚广的“名人”定义:名人很大程度上仅仅是因为“知名”而知名的,而不是因为名人自身的伟大贡献或者他们付出的努力以及拥有的才华。在如今这样一个图像饱和的社会里,名人风光更被无限放大,对于名人的迷恋和希望成名的幻想超过以往。
与传统名人相比,网络名人有着不同的特征。美国学者甘姆森把互联网名人分成三种:反名人、自我创造名人以及微名人。
反名人主要是指那些与传统名人形象不同的“新名人”,他们“不走寻常路”,以“反名人”的方式创造“新名人”。比如早期的网红芙蓉姐姐,以夸张的造型和雷人的语录迅速蹿红,引发全民讨论。芙蓉姐姐当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影视名人,但正是她特立独行的反传统行为,让她很快在互联网上获得巨量关注。
第二种是自我创造的名人,也就是自我包装并利用互联网技术自我传播和自我营销的名人。大部分的网红最初都是靠自我营销的,比如papi酱,在成名之前也经历了长期的探索过程,最终依靠犀利吐槽的短视频成功突围,成为2016第一网红。
第三种微名人与自我创造的名人类似,只不过他们往往在特定的社群中成名,粉丝直接参与其名声的塑造,也就是今天所谓的垂直类网红。可以把沃霍尔的名言改造一下用以形容这类微名人:在未来每个人都可以面对15个人成名。
技术赋权的网红成为网络时代名人的代表,并反过来影响传统的名人文化。原来传统的文体明星、政商名人开始积极拥抱网红,希望以此扩大自己在互联网上的知名度。比如格力电器董事长董明珠就熟悉网红之道,她和雷军的十亿之赌、亲自为格力代言等一系列动作其实都是在吸引关注,将自己的个性和企业品牌联系在一起,并重点突出自我个性,将“董明珠”三个字打造成格力最有价值的名片。还有,影视明星原先只活跃在荧屏之上,甚至需要与粉丝保持距离以保留神秘感。但是在社交媒体出现之后,影视明星的活跃程度不输网红。在直播大热的今天,刘诗诗、刘涛、范冰冰等明星纷纷加入主播行列,在各个直播平台露脸,将移动直播作为一个新的网络营销和新媒体互动平台,来提升自身的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