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岚有些心烦,异地的女朋友已经考研了,估计是在南方,但是他有意待在北方。他爱他的女朋友吗?他自己都有些不确定了,长时间的异地,让两个人是真正的聚少离多,未来显得有些迷茫。但是初岚心中不是没有自己的主意,他有在南方定居的打算,和女朋友一起,工作,结婚,有一个自己的小家。可是,他也想趁着自己年轻,在外头闯荡一番。人是恋旧的,待了快四年的北方,似乎也没有那么令人讨厌了,开始享受它独有的好处,倘若就这样离开,心里总归是有些不好受的。
女朋友的态度有些强硬,她想去南方,想让初岚也去南方,陪着她一起。初岚不肯定的回复让她觉得委屈,她好歹已经把自己最美好的四年时光献给了初岚,她那么爱初岚,初岚却不想尽早和她在一起,结束这令人分外难熬的异地恋,她都有些心灰意冷了。
初岚家在南方,女朋友也是。这些天寒潮来袭,分外的冷。手只消拿出来一会,就会被冻得硬邦邦的,失去知觉。初岚昨天才刚回到家,一路上颠簸辗转,本来只需要15个小时的车程,一个晚上和半个上午的工夫,硬是花了一天一夜才到家。大雪封了高速路,没有了直接到家的大巴,他只能转车回去。在经历了5个小时寒冷的等待后,好不容易上了车,开了一阵子,他又该下车了,然后他又迎来了漫长的等待。候车亭是露天的,只能挡雨,不能遮风。于是初岚在寒风中等候着,悠扬婉转的葫芦笛声弥漫了整个候车亭,从候车亭上倒挂的冰刺融出的水滴,像是在附和这笛声,落在地上,“啪”地摔在地上,也摔在初岚的心里,激起“哒哒”的回响。这天,阴仄仄的,仿佛便了秘,冷眼看着初岚,像是在不屑什么。初岚扫了一眼天色,开始揣测笛声的调调,好像是周杰伦的《繁华如雪》。终于是回到家了,在热汤热饭,美美睡过一觉之后,初岚总算是舒坦下来。可惜正午的太阳刚上线,他的好心情就冷了下来。
初岚胡思乱想着,随手舀了一匙黑芝麻放在嘴里,芝麻是炒熟过的,入口有些土味,但是吃起来很是香甜。吃完后,意犹未尽的初岚又回去舀了一茶匙,细细地嚼着,像是在品味自己的生活,这般想着,嘴里不觉多了一分苦涩。初岚随意拿起了一本书,走到电炉子旁,开始翻了起来。这是本杰克·伦敦的书《雪虎》,初岚很喜欢这本书,喜欢里面的雪虎,他时常想着雪虎的母亲后来生下的崽子中有没有像雪虎那般有灵性的后代,那般残酷暴力、聪明至极的狼狗。初岚很喜欢小动物,也总想养一只,可是母亲一直不允许。他没有反抗的能力,只能把这个愿想藏着,偶尔逗弄别人家的狗过过瘾。可能,他自己以后会养条真正属于自己的狗吧。
太阳渐渐下山了,一天的时间很快的过去了,日暮的夕阳分外柔美,橘黄的阳光扯在身上却没有一丝凉意。初岚看着看着,在电炉的橘红的光下暖的睡着了,还做了个梦,梦里他变成了在大森林里的雪虎,有力强壮,踏着猫那样的步子穿梭在深林中,一路而去,留下一串串浅浅的脚印和低低呼啸着的风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