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怕忘性大……
素心
作此篇兼怀海萌。
昨晚回家,又找不着我的kindle了。
也是醉了。
明明周五记得放在提兜和爸爸的全麦面包我的书……及上上周遗落在学校的胭脂萝卜一起好好的特别认真地放在一起,还检查了明确了失水的萝卜指定不会挨湿才放心地提着的。
只是辗转了爸家,倒了趟车而已。
难道又被乌鸦嘴海萌说中:这绝对不会是最后一个,不信,走着瞧。
要知道,我真是傻到了极点,忘性撇得到了家。
第一个kindle,按键式,放在家里找不见了!
第二个,到云南玩了一趟,不知道丢在了那个旮旯;
第三个,下了很大的决心,买了高配,想:当我两个月的奖金了,总不会再忘记呀!
但是,她似乎真的一语成谶?
难道这第三个kindle,也嫌弃我这样的主人,迫不及待的去了别处,另觅新欢?
是哈。
我的确忘性大。
就不说那天在江津,明知道工作室伙伴合影,我却因为起晚竟然忘了洗脸描眉戴上我以为从来不得搞忘的Akoya (这是我的护身符我的幸运首饰我最最欣赏的珍珠妹子欢子做的自从有了她一天都没有摘下来过)像无眉女侠那样眼屎扒拉地就照相了。
也不说上次在云南昭通,吃个小面,竟然搞丢了我有生以来买得最奢侈的那件North face ,害得剩下的旅程只好净待车上,怕风大。
更不要说不偶然的经常的频繁的,我总是买了很多很多的笔呀纸呀墨呀……却总在要写字的时候,到处抓。
最离谱的事,还是上个暑假,订了北京、南京的特快高铁往返,我却在临走的前天,忘了:身份证去了哪?
更恐怖的事,发生在昨晚,除了kindle,我发现,就是吃一碗米粉的当儿,我竟然还把,第一次用高于五折的价,买的一件Moveup,搞不见了。
哇哇哇哇,我这记性,真的是被那——最最没有同情心最最可鄙的狗,吃掉了!
北风凛冽的清晨,想新衣新kindle才得复失,大恸,作此篇兼怀海萌。
远在南京的她,心心念念希望我调过去,终不成。
这事儿,忍不住,说给了她,印证了她的想法,被她笑掉了大牙。
也罢也罢,有人笑话,有人记挂,也算不幸之大幸呀。
注:
观影《寻梦环游记》,最打动人的一幕,两杯酒,一杯干了,一杯却因为亲人遗忘的魂灵终究消散,满着。
有感而发。
不忘记,就是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