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家乡小城的南面有一条河,一条几近干枯的河。
此河有二、三十米宽,是十几公里外另一条大河的支流。不知从哪年哪月开始,在很远处的咽喉处被一道水闸断了水,变成了一条布满满大大小小水坑暗洞的干河,变成了一条被大自然随意安排着,长满各种野草野花野果,生满各种幼小爬虫幼小昆虫的天然世界。
大河的起点或者说终点在城市的边缘,与城市的街道中间还隔着大块的蔬菜地,大河的两岸和田地之间是绵延数里不绝的各种杂树和土包。
沿着河岸密布的土包大多是很多年前的无碑也无人再去祭扫的无名的坟茔,每个土包下皆应有个来了世上又去了的人,虽是很自然的事却还是有凄凉落漠的氛围,所以,平日里,大河那里,很少有人会去。
我家住城南,步行到大河只要一刻钟,因为那里人很少,所以那僻静地方成了我考试前赶工狂背复习的好去处,我不怕那些去了的人住的处所,路过的多了,和那些无形无语无意识无知觉的人还有了些亲切感觉。
我喜欢在河的北岸,布满坟茔一侧的河道斜坡上,找一个稍稍平缓的地方,随便铺些碎草,坐下来,把各种要考的内容昏天黑地的一路背过去,背的是些啥,现在已不记得了,却记住了那干涸的大河里的种种风景。
我最喜欢那里的夏天,整个河床被各种高高矮矮的草覆盖,绿茸茸像草做的毯子,各色小花,白的,粉的,红的星星点点散落在向远处弯曲延伸的绿毯上,那些大大小小的坑洞里都积了水,各种模样的蝴蝶、蜻蜓、蜜蜂在草里花里飞来飞去。
就因为如此美妙,所以我在累了或散神了无法集中注意力的时候就会去捉那些飞虫,有的捉了不忍伤害就随手又放了,有的看着不能活了,就只好夹在书本里做了标本。
二
自从我发现了这个好的地方,这里就成了我的一个小秘密,直到有一天,班里的李辉和马小帅在一次放学后,偷偷跟着我,来到这个本属于我一个人的地方。当然,好处要共享,谁让他们是我朋友呢。从此,那里从我一个人背书的地方,变成了我们三个人放学后偶尔背书大多是野玩的地方了。
三个人去大河的时候,李辉话最多,我很烦他的碎嘴,好在他不说别人的坏话,他喜欢说自己的事。
大多时候说的是他那个,各种办法追,眼神追,搭话追,写信追,却总也追不上的小学女同学。
后来他还策划着到她家里追,告诉我们说,要到她父母面前跪着发誓会对她好,被我和小帅一阵奚落,说他太没骨气,太丢人。当然我们也知道,他只是说说,初中的孩子,想的总是很多,做的总是很少。
小帅就沉稳的多,不过也鬼的多,我和李辉分析,一定是因为他那个高中的哥哥,常常带些小黄书回家,偶尔让小帅看了,从此小帅就变得阴沉成熟些了,眼神也怪怪的了。不过我们在小帅面前不能常说这些,一说,小帅就轮着拳头追我们打。
不想看书的时候,我们三个人就沿着河床一路走出去。春天,看水坑里成百上千的青蛙在翻腾,秋天,追赶各种蚱蜢和刚学会飞的鸟,摘了感觉应该能吃的红果子紫果子塞到嘴里。
不知谁对谁说了句粗话,说的人前面跳着水坑跑,被说的人举个树枝佯作要打的样子喊着追,于是,干枯的河里就更满是生机了。
李辉家里是农村的,各种沟沟坎坎见得多了,对各种植物、虫类比我和小帅熟悉得多。
一次,他看到河床上有一个胳膊粗积满水的洞,就把手伸了进去。胳膊进去时,洞里黑色的淤泥被挤了出来,甚是恶心,他把手一直往下探,直到把整个胳膊钻入洞里,肩膀贴在洞口。
李辉趴在地上,嘴巴里不停念叨着,脸憋的通红。终于,他把胳膊慢慢从洞里拉了出来,手里连淤泥一起抓着一个甩尾舞爪的红色硬壳怪物。那是我头回见到此物,也就是现在城里夏天到处可见的龙虾店的主角,小龙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