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现在的我在第二阶段和第三阶段之间徘徊着。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个人成长一般会经历三个阶段:
(1)“情感的奴隶”——我们认为自己有义务使他人快乐;
(2)“面目可憎”时期——此时,我们拒绝考虑他人的感受和需要;
(3)“生活的主人”——我们意识到。虽然我们对自己的意愿、感受和行动负有完全的责任,但无法为他人负责。与此同时,我们还认识到,我们无法牺牲他人来满足自己的需要。
——马歇尔 卢森堡の《非暴力沟通》
第一阶段:
“情感的奴隶”。
我当然做过,你也是。
小孩子刚开始学习和模仿大人的言行举行的时候,就特别容易是看“大人们的脸色”做事情。
如果随着音乐扭动起body,笑嘻嘻的时候,大人们就会开心地拿着手机给自己拍视频。
然后知道原来自己动起来,身边的人就会开心起来。
如果自己拿到了好成绩,爸妈就会非常开心并且奖励自己的礼物。
然后就知道“只要我拿到好成绩,爸妈就会觉得开心。我要继续拿好成绩”。(并不知道自己到底是为了什么而去争取一个好成绩!)
随着大脑储存的知识越来越多的时候,开始有自己的想法和判断。
进入叛逆期,首先反抗的对象是父母。
叫我做什么就偏不做什么,叫我往东我就偏要往西。
吃着住着用着父母的,却拥有一颗叛逆的心。
开始认为父母日常所说的东西有所偏差,开始反抗。
开始思想独立,开始明白自己并没有义务使他人快乐。
即使对方是父母。
第二阶段:
“面目可憎”。
有一次麻麻开玩笑说:姐夫开着摩托车来接姐姐,很有能耐。
姐姐听了之后就变味了,怼回了麻麻,说家里人看不起姐夫就直接说,不要老是阴阳怪气地说这样的话。
然后就是母女之间的冷战十多天。
终于有一天麻麻打电话过来跟我哭诉:做麻麻真难,自己压力又大,已经不想活了,还要小心翼翼地说话······
我没有说话,只是稍微安慰了一下。
因为我太清楚这一招数了:哭诉。
无论是对我姐的对象,还是对我的对象,总会有意无意地开起玩笑。
如果我们没有表现出生气,就以为我们没有关系,然后继续这样做这样说难听的话。
如果我们表现出非常生气,就开始哭诉,重复着那一句“不想活了”。
我已经是淡然面对这一举动了。
最近一次视频联系,麻麻笑着开起关于我对象的玩笑,我只是皮笑肉不笑,不接话。
最后觉得无趣了吧,就说要看新闻挂机了。
对此,不要觉得我们是为了男人而难为父母。
而是那招数从我们懂事以来就没有停用过。
所以我想我已经是不再想考虑这一方面的麻麻的感受和需要了。
比起“面目可憎”,我想“皮笑肉不笑”更适合我。
第三阶段:
做“生活的主人”。
我深知我的选择我负全责。
即使在外面吃白粥,也会寄钱回去。
即使走错了路,走错了弯路,需要重新开始,浪费时间,也是我一个人吞下去再鼓起勇气开始走。
他人笑我没啥本事,我笑自己无法对他人负责,也无需。
因为我没有做伤天害理的事情,也没有偷鸡摸狗的事情。
也没有想过踩着他人的背走上“人生巅峰”或获取什么利益。
我没有想过要牺牲他人来满足自己的需求。
我只会做我生活的主人。
你是处于哪个阶段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