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岁月——我跟她是怎样开始的

(图片来自于微信号:mactalk)

一直觉得,自己写过最好的文字是情书。

不过,现在人们都不用这个玩意了。人们更开放,更善于表达自己。就像图片上的那样,男生给自己喜欢的女生弹吉他,把她逗乐,让她开心。

我生活的那个时候,根本就不敢想这样的情景。在街上几乎看不到这样表达爱意或者情感的。偶尔也不过是一个“小混混”借着几个兄弟,去拦住自己喜欢女生的路,不过场面多半是女生落荒而逃。

这样的不少,不过基本也成不了,即便女生觉得对方不错,看着那么多兄弟,能说上几句也是难为女生了。

所以多半是在街角遇上心仪的,然后偷偷尾随,看对方住哪,又或者在哪读书工作。

而一旦知道了那个地址,那里就会变得无限闪亮,就像海上闪耀的绿色灯塔。那男生就变成了盖茨比,总是不自主地望向那里。不过,值得庆幸的是,这里没有海。所以再怎么没有本事,靠双脚,还是能够靠近灯塔的。

而我就是这么走近她的。

我匆匆忙忙给师傅买药回来,撞到了她。她笑着说:没关系。然后,我就喜欢上她了。

全然忘了在家生病的师傅,偷偷尾随了她一路。从此她家就是我每天都会路过的地方,即便走这边会远很多。

一有时间就会想着如何能碰到她,跟她搭上话。想来想去都觉得写信是最合适的方式。

不用担心不知道说啥,也不用担心她会害怕。

信我写了两个晚上,之前从来没写过。内容很平,简单描述了一下那个的记忆而已。

然后我就偷偷的把信塞进她的窗子里,在一个角落里,等着她看看那封信。

不过,她似乎并没有发现,我等了一晚上没有。但是,第三天,我准备塞第二封信的时候,发现第一封信已经不在那里了。我那时心里有了浪花,手里的信忘了塞过去就出来了。

不过,后来证明,没有任何关系。因为第二天,我去的时候看到了她的回信。就这样,我和她才开始有了交集,我慢慢清楚她生活的细节,还有确定我对她的爱。

不过,这已经过去很久很久,久到我都以为我和她从小就是这么在一起的。

直到看到上面那个图,唤起了我的记忆。

好像,我和她在桥头,在凌晨5点,也有这样的场景。

不过,我得多想想才行。毕竟,我现在都94了,能记住的东西越来越少了。

想听的,下次吧。

等记忆让我再年轻点,想听啥,我就说啥。

(写短篇可真不容易啊,差点就长到天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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