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辰小雨
知道你还是那么喜欢着他,我也就放心了
有人问剑心:“你脸上的伤疤为什么这么多年都没有好。” 剑心说:“可能是诅咒吧,也能是怨念吧,可是不管是什么,这个伤疤只会淡,不会消失。”
剑心一直爱着阿巴,可也爱着薰。
我的右脸颊有一片暗红色的疤,跟了我好多年了,平时还行,只要一生气,或者喝点酒,受点刺激,就会变成深红色,就像毁容一样。老妈催了我好几次去医院做掉,我都敷衍过去了,这是个诅咒,也是个怨念。
“再来一瓶。” 她大吼着,欢快的小跑着。
“你的呢?”
“谢谢.....”
“谢谢惠顾吧,哈哈。”
我憋的整个脸都通红。她喜滋滋的拿着换来的一瓶,和上次聚餐剩下的纸杯子,招呼着大家。
“来来来,我请大家喝冰红茶啊。”
她大大咧咧性格,招人喜欢,也招人嫉妒。
“一天天没个女孩子样子,看她那绿茶样。” 几个女孩子絮叨着。
“谢我瑜哥冰红茶啊,你怎么弄的,怎么总是中奖啊。”
“小意思 小意思。”
后来才知道,她每次都先把瓶子折弯,然后透过瓶子看到瓶盖上的字,为此我还和几个哥们凑钱卖了一件冰红茶来试。再后来,听说小卖部的老板娘因为她都不敢再进冰红茶。
她永远一副精力旺盛的样子,球场上,楼道里,还是死气沉沉的自习课里,她总能给大家带来活力。
“真好”
我总是喜欢偷看她,就像是蹲在渠沟旁边的癞蛤蟆,看着天上飞来飞去的天鹅。肉我就不吃了,这么看着,就挺好。
以前,怀里要搂着你,我才能入睡;现在,心里要忘记你,我才敢安眠
“我看上你了,咱俩在一起吧。” 我木讷的看着她。
“行不行一句话。” 她有点不耐烦。
“不行是吧。”
“也不是,就是.....”
我一直很喜欢她的嘴唇,不是那种很性感的唇,也不是那种很妖娆的唇,但是吻起来就让人很眩晕,就像是马卡龙融化在嘴里那样甜,可是又不腻,反正是说不出来。
只记得那天,在车站,我俩谁都不愿意分开,直到错过了最后一般公交。
圣诞节的乌鲁木齐,大雪总是不会缺席,天空雾蒙蒙的,有点泛灰,有点让人喘不动气,不过不是那种难受的喘不动气,更像是久别重逢的情侣,激动的血压上升的那种喘不动气。
“你刚才.....”
“嗯。”
她没有再回答我,而是摘掉眼睛,微笑的看着我。
满是哈气的眼镜片后面,是一双好看的让人心醉的眸子,眼睛里的光芒,就像洒在湖面上的月光,随着微风吹起的波纹,渐隐渐现。
四周安静的出奇,只有我俩踩在雪花上咯吱咯吱的声音,还有彼此越来越急促的呼吸。
我不记得那天我是多晚到的家,我只记得,在昏暗的路灯下,我吻了她,她柔弱的像个猫咪,依偎在我怀里,而我,却气喘如牛,莫大的幸福感随着血液,一下子冲到我的脑子里,一片空白。
她还是一如既往的女汉子,大大咧咧的,我还是那种三棒子敲不出来一个屁的闷葫芦,但是放学的路上,她总是安静的像个小女孩。我俩一声不吭的走着,那段曾经觉得特别漫长无趣的回家路,现如今却变得短暂,幸福。
“要是就这样,一直走下去,直到白头就好了。”
“你看,又下雪了。”
那个冬天,我们总是走到白头。
那个冬天,也是我板蓝根喝的最多的冬天。
我认为,最深沉的爱,莫过于你走后,我活成了你的样子
她以前的他,是她初二时候的初恋,个子很高,当时大概就有一米八吧,我们那时候普遍才一米六多,他的个子甚至超过了高中的学长。胖乎乎的,大大咧咧,也是万人迷,人来疯那种。
照她的话来说,最吸引她的地方就是,他很义气吧。
她是外地人,任何地方一开始都是排外的,她初中的学校是寄宿式的,一个星期回一次家。就像所有的俗套小说里的一样,他帮她打抱不平,她对他芳心暗许。
“我现在都很喜欢吃荔枝,但是没他能吃,他一口气能吃三斤呢。” 每每提到他,她总是难掩一脸的兴奋。
“他特别喜欢打篮球,跟坦克车一样,没人能撞过他呢。”
“每次公交车上,都是他抓着杆子,然后我抓着他。”
“他特别喜欢和冰红茶,来一瓶的诀窍就是他交给我的。”
她如数家珍,我沉默不语。
可我呢?我在哪里?
我好多次都要说出口,可话到嘴边,看着她闪闪发亮的眸子,我又忍回去了。
“瑜很淑女的以前,上了高中就变成这样了,大大咧咧,跟谁都人来疯。”
倩跟瑜是初中同学,中考一起考到现在的高中。
“他呢?”
“谁啊?”
“就瑜之前的那个......”
我的声音越来越小,小到我自己都快听不清楚。我害怕,害怕知道她的过去,可我更害怕自己什么都不知道,然后活在每天都有可能失去她的日子里。
“哦,他啊,中考分不够,老爸老妈靠关系给他留在本校了。”
“阿弥陀佛,千万不要让她在见到他了,这样他就永远是我的了。” 临时抱佛脚,我一路喃喃。
人啊,怕什么,就会来什么,来什么高三上学期,她转学了,转回有他在的学校。因为那个学校是寄宿式的,而且以她的成绩能进精华班,也不用每天花时间回家了。
我没有挽留她,她也没有说什么。
然后,石沉大海。
她转学后的一个月,来了一个电话:“我忘不了他。”
我手冷的再也抓不住手机,笨重的摩托罗拉掉下的一瞬间,钥匙环划破了我的脸颊。
我不知道我是怎么回的家,只记得老妈看到我的样子吓坏了。
血顺着脖子侵透了衣领,她送我的围巾混着汗和血粘在我脸上。我像条死狗一样躺在床上,整整睡了一天一夜。
我把梦藏在发霉的枕头里,却把你埋在脆弱的记忆中
我知道你一直放不下他,也知道你根本就把我当个替代品,可感情这东西,如果淡了,那我们就再培养培养,就像总喝冰红茶,也会有腻歪的时候,我都不怪你。
无话可说了,我们就再找点话题,八卦也好,历史也好,只要是你感兴趣的,我都会去了解,去学习。你说你喜欢全智贤,我硬是把她演的片子都过了一遍。你说讨厌谁谁谁,我就到各大论坛上去找她的文章,就是为了能和你聊到一块去。
你要是厌倦我了,那你就去浪,泡吧,学弟,学长,随便你,我的怀里永远有你的位置,即使我知道我这样真的很贱。
人潮这么汹涌,世界这么嘈杂,难得遇到这么喜欢的你,我是真的不想推开,可这爱情的岔口里,你最终是选择了他,那个比你喜欢我还要多很多的他。
要么爱的掏心掏肺,要么分的狼心狗肺,你我都没有尊严,我不怪你,只怪自己没出息,可谁不是呢?
再见
那么爱他
我却不怪的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