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她初识是在工作中,由于当时公司性质的原因,我在公司算是年龄小的那种,当然,其实年龄并不小,只是相对而言。她是其它部门的新员工,恰巧小我一岁,虽不是同一部门,但是交集不少,况且,好不容易有个比我小的,自然是十分高兴。交集愈多,合集的范围随之扩大,渐渐熟悉,这是一个可爱的女孩。长相甜美,皮肤白净,书卷气的眼镜,略微勾画过得细眉,稍施粉黛,很舒服的感觉。不爱麻烦人,轻声细语,软软的,看起来很好欺负的样子,是啊,很好欺负,不时被我打趣几句,也只委屈的叫我,被我再次调侃几句安慰一下,似乎,在她面前,我很坏呦,嗯,谁让她比我小呢。她觉得我讨厌么,如果,有问题你会向这人求助,喜欢与这人说笑算是讨厌的话。
我与她很合得来,也许是气场的问题?也许是磁场合适?她会向我撒娇,忽闪着眼睛问我“我值得被温柔以待么”,我笑着扶头,以“啊”抗议她的问题,她便摇着我的胳膊,委委屈屈“难道我不值得吗”,“嗯嗯,值得值得”,我的表情应当是无奈的,却也是开怀的。得到答案,却似乎觉得有些敷衍,遂从我碗里夹走块肉以示惩罚。我爱吃肉,望着碗里不多的肉,这惩罚来得,果真到位,旁人对此大笑。天气冷了,她会将手放我兜里、放我手里,暖手,而我,偶尔拿手碰她脖颈后,美曰其名:提神醒脑,有益工作。
在公司,我大约是她唯一一个会去撒娇的人,可能是因为我是一个拥有慈母般微笑的人吧,对着这个比我小的可爱女孩,也是唯一一个会像我撒娇的人。
我是下定了决心会离开这座城市的,繁华的都市非我所爱,快节奏的生活亦非我所喜,再加上本身略宅,好吧,很宅,日常生活中,我与公司的人,包括她也很少接触。似乎,真的生活与工作分的很开,只是,在这样一个陌生的城市,除开工作,又有几个朋友。即便如此,却仍然固执的关着那方城土的大门,不让任何人进来,无非是怕有天,原来住在城中的人会渐渐远离。决定离开之际,我们终是一起在周末出来玩了,手牵着手,大步向前走,她告诉了我她生活中的无奈,我慢慢倾听,除了奉献出耳朵,我又能做什么呢。人人都有自己的烦恼与苦痛,我有些心疼她了,她说平常也不会和人说这么多,只我,好像很特别。拍拍她,会过去的。
后来,我终是如我所愿,回到了心心念念的小城市,临别,给她一个拥抱,以后联系。选择如此,结果如斯,再是平常不过。只是那个会向我撒娇的女孩,再见了。那个在陌生的城市使我变得慈母般的女孩,再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