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难免有遗憾,也许这才是人生。
总是梦见高考或者补习,更或者考试,课堂。老师点名,不会的数学题,看不懂的英文字符。醒来后才发现,已经十二年了。
曾经年少轻狂,也可以说是年少无知。可这无知,已然成为我多年来的梦魇。梦里面阳光很足,微风吹动我卷子的右上角。名字却怎么也写不出来。
昨天又梦见了考试,身边的人全都是陌生人,换句话说,连作弊都不知道抄谁的。匆匆提笔,满头大汗。
很想在梦里撕掉卷子,扔了钢笔。
转眼间,已经三十而立。这个梦,也做了十二年。
偶尔做梦与白衣女鬼缠斗不休,各种招数用尽,打得她屁滚尿流。才发现,这卷子竟比女鬼还可怕。到底是什么在消磨我的勇气,或者说是心底的烙印,只是这颗烙印在很多人看来无足挂齿。
最近工作的不顺心让我有些力不从心,国企的生活让我似乎忘了什么。机械麻木的每天,杂乱无章的工作,难以相处的单身不惑男同事,只会画饼给你吃的部门领导,更或者是连鬼子都不相信的体制改革。通通像噩梦一样涌入我平淡的生活里。
这样看来,高考那个梦魇并不算什么,总比不惑单身男同事嘴里叼着廉价香烟,喝着劳保茶叶大谈特谈古玩鉴定来得实惠。
当然,人不可以貌相,海水不能直接喝。我也没有歧视人的意思。只是单身男对你态度转变有点大,毕竟我从机关退下来了。
这一切,当然都不及十二年前的那场为期两天的噩梦。
其实标题的噩梦,可能不只是说得那年高考,毕竟匆匆那年,怎么也算得上是自己的青春,既然青春就可以说无悔。
几个月前我开始码字,记得高中刚毕业写了一篇七万字的中篇,一直存在博客里。当回忆录一样,现在看起来还有点意思。
也算是十几年没有正经写过东西了,手很生疏,但有人鼓励我就当爱好写吧,于是总是趁办公室没人时候写一写,当然灵感不错的时候一天一万字也不是难事,可就是没有什么勇气发出来给大家看。
上个月的时候已经写到了三十二万五千,本来是按照网文写的,可偏偏自己几乎是没读过各大网文,也不知道网文体为何物,只是自己文笔确实退步很多。就更没胆量在简书这种高手云集的地方展示小说了。
昨天开始把之前写的一千字一章慢慢改成三千字一章,发现有不少错字,毕竟国企这种地方,如果有人知道我在写书,估计第二天整个公司都知道。写的匆忙,因为我不是一个特立独行的人。
上述废话了一大堆,就是为了凑够一千字好找个专栏能通过审批,如此而已。
其实我想不管我的废话里想表达什么意思,也不管青春那场噩梦带给我现在怎样的人生,作为每个爱文字、尊重文字的人都希望能找到真正的自己。
写字谋生也好、爱好写字也罢。都不要放弃这上天赐给你最好的礼物。读书、写字是两件人生中最美好的事。
就像是我偶然间的感慨一样:文字是写给自己的,也是写给未来的自己。
我希望自己白发苍苍那天,用满是皱纹的双手输入一个网址,让坐在身边的孙辈看看他爷爷我当年写的故事。故事里有青春、热血、江湖还是传奇。是当年他爷爷挥洒的,也是数个昼夜努力来的。
既然青春有噩梦都可以无悔,那么等到老去的那天,就更不能让自己后悔。
趁时光未老,你我安好。不论提起手中钢笔,还是抽出满是灰尘的键盘,更或者说打开手机上最简单的标签功能。不让自己辜负了文字,也别让时光辜负了自己。
而立之年,满脸胡渣。等不惑之年时,我会刮得溜光水滑,穿起围裙走到灶台前给我刚上初中儿子和他的女朋友下厨做饭吃,做几个拿手菜,然后让她点评菜的味道。吃完后拉着两个孩子去我已经结出蛛网的i3电脑前看看我当年的青春,每一段都给他们讲解,告诉两个孩子要珍惜眼前,珍惜彼此。
也许儿子和她出了门后会说,你看我爸多土,追女孩子招数也太笨了。我妈怎么就跟了他呢,你来之前胡子还稀稀拉拉的,邋遢极了。
但女孩子会说,不许那样说咱爸,然后脸红的低下头。我儿子转过头亲在她已经泛出红晕的脸颊。
那是他未来的青春,我也会告诉他,青春无悔。而且,只要不放弃努力,就没有噩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