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相恋四年的男朋友分手时,我表现的很平静。朋友们调侃我冷酷,问我是不是吃了绝情丹。
我假装不在乎地笑笑,勉强说出那句“就是不喜欢了”。
你有没有这样爱过一个人?
听说“拴住一个男人最好的方式就是拴住他的胃”,于是之前只点外卖的你开始学会了怎么用葱姜炝锅,怎么把鸡蛋煎成爱心的形状。
听说“爱一个人就是变成他喜欢的样子”,于是从不热爱运动的你,开始学习篮球技巧;听说他喜欢短发的女孩子,于是你剪去了留了很久的长发,只为看他惊喜的样子。
你收敛着脾气,小心翼翼地在他的注视下雕琢着、改变着自己的样子。
可这样的日子久了,你突然发现,你手里的爱非但没有随着付出变得越来越多,反而越来越少了。你的爱没有变成他珍惜的理由,反而成了他敷衍你的底气。
你开始变得敏感、多疑、焦虑、爱发脾气,用争吵找寻两个人相爱的证据。但他没有想过你为什么发生变化,只是责怪你为什么没从前温柔。
有时候你甚至会羡慕街上气势汹汹吵架的情侣,能吵出来多好,你每次的生气就好像一记拳头打在棉花上。他不出声,只是觉得你烦,摔上门就走了。
那一刻你才突然意识到:最怕“被凶”的自己,已经不知道被他凶过多少次了。你不再觉得自己被爱,只是觉得卑微。
爱对了一个人其实根本不需要你付出全部,把自己变得不像自己,而是一半,一半就好了。保留一半的坏脾气,保留一半的死矫情,保留一半的小任性。
“百依百顺”是个害人的词,没人会喜欢百依百顺的人。
你要作为对方的朱砂痣、对方的白月光、对方的朱丽叶、对方的玛丽莲、对方心头想骂又舍不得骂出口的“磨人小妖精”一样被爱着。
我爱你,在你也爱我的时候,其它感受不到你爱意的日子里,我都更爱我自己。公#举#号:兮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