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是一种习惯

昨天晚上,追《人民的名义》到了将近十点才想起来没有更新文章。本来想接着追剧,不更新了来着,可如有神助般,我愣是硬生生的把眼珠子从电视剧上移开,打开了简书。

《人民的名字》都是那么久远的事了,咋现在才想起来追?

这跟我这人比较小气有关。

我的小气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对钱,我比较小气。对此,我给自己找到的理由是,勤俭节约是美德;另一方面,对时间,我也属于标准的吝啬鬼。对此,我找到的理由是,浪费自己的时间等于慢性自杀。这两方面的原因,导致的直接结果就是,反应迟钝。

我太能扯,太能给自己找理由?小气跟反应迟钝有啥关系?

是这样的,因为花钱小气,所以我不赶时髦。手机,电视,衣服,鞋子等等从大件到日常用品,我从来都不喜欢买新款的。因为我发现,新款一般都比较贵。因为对时间小气,所以我不喜欢试错。无论是电视,书籍,还是创业项目之类需要投入大段时间的事物,我都习惯于等别人帮我鉴定好了之后,再投入时间尝试。

由此导致的结果,当然,必然,自然就是反应迟钝了。

本来是说我是如何喜欢上写作的来的,先来上了这么一通风牛马不相及的东西,哈哈,我是在示范,如何成功的跑题。

好了,书归正传,说说我为啥喜欢上码字这件事的。

要说对码字产生好感,要追溯到六七年以前了。

那时候还不像现在,有这么多能写的。偶然的机会,关注到了几个所谓的互联网大V(注:当时的)。发现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写的东西特别浅显,但是,读起来却很有感染力。

于是,我就开始逐个的倒追他们之前写的文章。

这一倒追我乐了,他们每个人写过的东西里基本上都有那么几篇不怎么好看,写的不好的东西。

一篇小文好与不好的标准到底是啥,虽然当时我也没法完整的说出个四五六来,可是,我觉得应该是有一个标准存在的。当时我只是凭自己的感觉判断,就是感觉看的不爽,就觉得不好。

现在,我当然有一个大体上的标准了。这个标准不是我发明的,是我从一本教写作的书上学来的。那本书上说,好文章起码要具备“四有”当中的“一有”才有可观之处。

哪四有呢?

有趣,有用,有料,有力。

那本书里还说:如果一篇文章连以上“四有”当中的一有都不具备,那就放在抽屉里自嗨吧,根本没有示人的必要(原话怎么说的记不太清了,大意如此)。鄙人深以为然。

现在想来,当时大V们那些让我觉得不咋地的作品,应该都属于连一有都不具备的作品。

对现在的我来说,这可能是一件很糟糕的事。现在的我,若是发现自己在一篇垃圾文上浪费了我无比珍贵的时间,会觉得心疼。可回想当初,我必须得承认,正是当时那些大V们所展示出来的劣品鼓起了我码字的勇气。

写的这么烂都有人看,都有人追,我干嘛不写,让别人也当我的观众,追着我跑?退一万步说,即便我写的也不咋地,起码可以给那些具备写作基因作者信心,让他们发挥自身的潜力,成为明日之星呢。好花还需绿叶陪不是,就算我只是充当了绿叶,也很伟大。

当时就有了写作的冲动,觉得投身写作无论于人于己都是一件大好事。

写 写 写。

很快,我就遭遇了写作难题——没得写。

写了一段时间后,我发现自己的生活太局限了。我平常出门少,朋友又不多,阅读量不大,看电影也不多,写着写着就黔驴技穷了。

这时候我才发自内心的佩服那些大V们,他们虽然也不是每篇文章都是精品,可他们起码坚持下来了,精神可嘉。

直到现在我还是这么认为,写作最重要的是传达一种精神。而一直不懈的写作,本身就是一种尤为可贵的精神。

这是我再次投身写作时总结出来的,在当时,我只是仰慕大V,觉得他们的精神可嘉,自己无法企及。

说到重拾写作,必须得感谢这个自媒体的兴起年代。

自媒体大爆发应该是从前年开始的,那一年,公众号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创富神话,让我这个曾经的写作爱好者又好像是听到了芝麻糊的叫卖声一样,坐不住了。

我想发财,我想致富,可是,我啥都没准备好,咋整?

亡羊补牢呀。

就在前年国庆假期期间的一天,我下定决心,要坚持日写一千字五十年不动摇——哪怕我就是天天编故事也坚决不能动摇。为了健身,我同时还要求自己,坚持日行十公里,同样是五十年不动摇。

之所以想到日行十公里,是因为当时我的父亲正在医院住院,加上之前我目前三次进入重症监护室急诊,让我充分认识到了健康的重要性。

为了监督,也是为了检验一下自己的写作水平,我同时在QQ空间和微信朋友圈里打卡式晒图晒文。

本来,我以为,我这么连走带写的日复一日的轰炸,一定会引来点赞无数。可谁成想,点赞量少的可怜,甚至,有一段时间还都是零点赞。

说到这,我突然发现前天发的小文的题目有些偏颇。前天我发了一篇题为《简书聚集的是不是都是自恋狂》的小文,今天,写到这儿,我突然意识到。其实何止是简书,朋友圈,QQ空间聚集的不同样也都是自恋狂吗?

每个人都是自己的剧情里永远的直播演员。

别的有点远啊。

就这样,我还愣是坚持到了今年的八月份,总共六百六十多天(此处必须有掌声)!于是,我果断放弃朋友圈和QQ空间,跑到简书和豆瓣上来了。

近七百天的时间里,每天快走十公里,每天平均写一千字,虽然没有给我带来什么实实在在的物质收获,但却给了我很大的信心。

比如,我现在再次回到简书,看到日更挑战时就丝毫没有心理压力。因为对我来说,日更,根本就是吹吹风毛毛雨的事。

降维打怪,自然有种王者归来的感觉。(这话说完我的脸愣是一点都没感觉到灼热感)

还有一点改变,就是我自认为心态比之前平和多了。

之前,我做什么事都喜欢追求速度,可现在呢,我越来越享受过程。不那么急躁了。因为我发现,做事跟养孩子差不多,急不来。孩子是一天一天长起来的,事是一步一步做出来的。

越急越容易陷入焦虑,感觉越慢。反过来,你越是不在乎速度,越是能够沉入其中,越能够感觉到乐趣,感觉越快。

对于现在的我来说,写作,就是一种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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