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人把EOS的投票选举出超级节点的行为等同于民主制选出议员代表的行为。我认为这二者完全不同:
1、民主投票的结果,是多数人作出的选择,会强迫少数人“同意”。EOS投票,不存在强迫少数人同意。
2、民主投票,存在责任不对等。EOS投票责任对等。
1、他们是两个维度的问题。因为EOS的投票,类似消费者为一个商品付费属于商业选择,而民主制下的投票,属于政治选择。
2、民主投票的结果,是多数人作出的选择,会强迫少数人“同意”。例如民主制下60%的人同意提高福利制度,而40%的人不同意,导致每个人平均都要额外掏出200块的支出,那些少数派他们即使不同意,也必须掏出200块的税收。而EOS下的投票,假设40%的人不同意某些超级节点,认为他们无法胜任,他们可以选择卖出EOS。民主制的投票下,少数人“没有选择”,而商业下的投票,少数人可以选择。这就是政治投票和商业投票的差别,在商业范畴内,你永远是有选择的。
3、EOS投票,每个人的选择都由自己承担,而民主制度下,少数派被强迫承担他人责任。我们花钱买了EOS,认可投票结果,就继续持有,不认可,就可以选择抛售,在这个过程中,有强烈的诱因让我们分析利弊得失,因为所有的经济损失都由我们自己承担。民主制度下,因为多数派的抉择,及时出现问题,也是由所有人承担(包括少数派),所以他们就有诱因去做能使自己获益,又无需负对应责任的问题,反正承担者是所有人。民主制度下,责任和权利不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