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7日

绝味鸭脖“广告门”事件波及广告发布平台。26日,长沙市工商局分别向深圳与杭州余杭区市场监管部门发函,要求对发布违法广告的腾讯和天猫依法查处。在这之前的22日,因涉嫌宣传不雅图片和发布不尊重女性广告,广告主长沙绝味食品营销有限公司及广告经营者,分别被罚60万元。

《广告法》第九条明确规定,广告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不得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绝味鸭脖广告被认定为违规基本上已无争议。但处罚始作俑者之后,还应一并查处发布违法广告的帮凶,方能以儆效尤,让商家对市场规则和公序良俗有所敬畏。

这并非冤枉了相关网络平台。虽说其并非低俗广告的直接制作与参与者,但绝非毫无责任。根据《广告法》,广告发布者有义务核对广告内容。对内容不符的广告,不得发布。发布《广告法》禁止发布的广告的,除没收广告费用外,还应处20万元至10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件。也就是说,作为互联网平台,并不是不加审查,不加甄别,不分是非,什么广告都可以发布。相反,还应以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及时制止不法广告。

让广告的制作、经营和传播等各个环节的企业都敬畏法律、重视社会责任,才能让广告在阳光下运营,让无视法律底线和市场规则的低俗广告没有藏身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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