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笑陪君三千场,不诉离殇

初一那年,和好友在集市买了支式样简单的木簪,木簪上漆着一个容貌艳丽的唐代女子。

女子眉细且长,唇角微扬,身材丰韵,一身华丽的齐胸襦裙,轻逸的披帛搭在女子肩上,古韵十足。如今时光偷换,它已十分陈旧。

簪尾的漆全掉了,两颗粉珠吊坠也不知落在了什么地方,只剩下一个生锈的三角扣挂在簪头,孤零零的。

木簪旧成这幅模样,也难怪平时用它绾发的时候,被人当做是一支筷子了。它陪了我很多年,虽已一文不值,可怎能说扔就扔呢,我舍不得。

这些年,我对很多事情都记忆模糊,也扔过不少旧物,抛弃它们的时候是何等心情,已想不起来,唯一记忆深刻的是那本写满字的高中日记,很厚一个本子,密密麻麻全是当时的心情。

总以为这样便能记住一些事,一些人。就像高中时暗恋一个男生,便傻傻地在宿舍墙壁上,刻下他的名字,每晚睡觉前看一看,就像见了他本人似的,内心欢喜。

我在日记里用拙劣的文笔将那份青涩的情感写下、保存,视若珍宝,不容别人窥视。多年后翻出来重温,对那时自己的天真,感到哭笑不得。

日记本还是被我撕了。那个人,也终于忘了他。三年的点点滴滴,撕碎扔掉那一刻,却是那么轻的几捧碎纸。

人也好,物也罢,不是你的就不必执着。我只是不知该如何对待那支承载了太多记忆的木簪。

不想就此扔掉它,也不想买个盒子将它放好留作纪念。我宁愿将它用得断了,再不能用了,才肯罢休(其实就别人看来,它现在已经是不能用的了)。

买了些材料,想要自己修补(若是找师傅来修,人家或许连正眼都不愿看一看这破木头),若能买到一支和它一模一样的(至今从未见到),想必我会很高兴。

木簪陪了我很多年,好友也陪了我很多年,至今已是15年的闺蜜。

我想,旧物是时候扔了,人还在身边就很好,这是很幸运的事,就算时光偷换了身边的人,也不必觉得悲伤,这是人之常情,应坦然以对。

生命如寄。有人曾对我说过这四个字。我还能清晰记得那人当时的语气和话语间的沉重。

如果有人不断走进你的世界,那也会有人不断离开你的世界。唯愿醉笑陪君三千场,不诉离殇。

(ps:配图的簪子并非文中所述的木簪,木簪已经扔了,忘了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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