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章程是一部不断推进理论创新、进行理论创造的历史,充分彰显了我们党与时俱进的政治品格和创新精神。2022年10月22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党的二十大通过的党章修正案,共修改50处,其中总纲部分的修改37处,条文部分的修改13处。
以党章为责淬炼党性。新党章的修改,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充分体现了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充分体现了党的工作和建设的新鲜经验,充分体现了新形势下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党员干部要抓住群众普遍关心和反映急难愁盼大突出问题,切实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以“钉钉子”的精神,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作风,全力以赴抓好各项中心工作大落实。真正做到以党章为责淬炼党性,将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落细落到实处。
以党章为基学思践悟。党员干部要深刻领会新党章的主要内容,深刻把握对党和国家事业提出的新要求、对党组织和党员行为规范作出的新规定,进一步强化制度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要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切实把党章和二十大精神转化为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实践自觉,把党章要求转化为自身的工作思路和行动抓手,用实干诠释初心,以奋斗践行使命。
以党章为镜做先锋模范,新党章的指导下,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在各种急难险重的工作中站在前、冲在前、干在前,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历练,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水平和文化水平,用新党章武装自己的头脑,在工作中做到情为民所系,心为民所想,在行动中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时刻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永葆共产党员的纯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