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学会讨好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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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有时不经意的抬头看一看天,便会思绪万千。天一直都这么美,却不知道从何时起习惯了忽略这种美。在脑海中仔细搜索,发现它曾存在于我朋友圈的某一页,也存在于儿时的某段岁月。

十七岁的自己,俨然便是那被压抑了很久终于冲出牢笼的火苗,一发便不可收拾。一切的尊重师长、敬重长辈,在所谓的梦想面前,瞬间化为灰烬。

在我所生活的地方,梦想对于上一辈人来说,似乎是一件奢侈得不可能拥有的东西。活着便是他们最大的使命,结婚生子就是人生的全部意义。

现在回头看看十七岁的自己,感觉陌生而又神秘,竟能在一群年龄是自己两倍有余的人面前大放厥词的喊出:人没有梦想,活着还有什么意义。那时的我肯定认为梦想就是我的全世界。

那个年龄的我,刚刚尝到了一些孤独的味道,竟还认为那是一件很酷的事情。开始迷恋上一个人的独处时光,喜欢一个人躺在草坪上看天空,喜欢傍晚一个人坐在操场上吹风,喜欢一个人在小雨中漫步,喜欢一个人在跑道上挥斥方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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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每每翻看日历,总免不了感叹时光如水,岁月如梭。每天忙于应付生活中各种鸡毛蒜皮的琐事,竟忘了生而为人最初的本能:思考。

深度思考这把锁,总是需要某种与之匹配的钥匙才能打开,而我的这把钥匙便是阅读。那些当初刚来到我身边时被当成宝贝的书,过不了多久便谜一般的失宠了。枕头旁的书我也不再翻开,书柜上的书也覆上了一层薄灰。不经意的与之对视,我便惊恐的立马躲开。我不敢正视他们,正如我不敢正视曾经的自己,那个十七岁的我。

在最好的年纪能做自己喜欢的事,本来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无奈梦想太美好,坚持太渺小,经不起现实的惊涛骇浪,转眼之间便变得虚无缥缈。唯一能证明那段岁月存在过的一沓沓稿纸,也不知道藏到了哪里。

那段时光是值得怀念的,至少能证明自己年轻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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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有时会想,人真的是一种奇怪的生物,对熟悉的人闭口不言的心事,却会对一个陌生人敞开心扉,吐露一切。

多数情况下,和一个完全陌生的人交流其实更舒服。有些人见过几次面,说熟也没那么熟,打招呼时点点头笑一下,显得太形式化,不打招呼又太没礼貌,聊天没共同话题便成了尬聊。但如果和陌生人聊天呢,打个招呼没共同话题就甩头走开,聊得来就敞开心扉地聊一聊,事后反正也不会再见面,不用担心自己的秘密泄露,或被当成笑柄。

我曾经几次在公交车上和陌生人的谈心,都让本来很差的心情变得很好,而且好心情还维持了很长一段时间。因为觉得被陌生人温柔以待并和自己谈心,真的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

十七岁的自己发现身边鲜有能真正聊得来的朋友,便将满满的心事流于纸上。一句句只有自己能懂的俏皮话,也随手写在了稿纸上,有时不小心被同学看到了,就一把夺过来,赶紧藏好,就像守护一件珍宝一样。

那时觉得自己因为懂得文字的美,而比身边人要幸福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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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每到一个陌生的地方,我便喜欢漫无目的地散步,在围着自己所在区域行走的过程中,总会遇到让人意外的惊喜。比如形状奇特的路灯,各种不认识但很好看的花草树木,有时也会遇到一个小湖或者一座桥,这些简单而又美好的事物,总会让人沉溺其中,忘掉一切的烦恼。

在我要做出重大的决定时,我选择了一个人去散步,沿着江边一直走,也不知道前方会有什么,走着走着前方出现了一堵墙,本以为上方没路了,结果走近后发现墙边还有一条小路,沿着小路走了一会儿,就又看到宽敞的马路了,旁边还有一片竹林。脑海中便忽的一下蹦出“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这句诗。再往前走,发现了一家露天餐厅,觉得老板真的很有商业头脑,一边吃着美食一遍看江景,想想都觉得好爽。

十七岁时似乎更喜欢跑步,每天晚上下课后都能坚持跑个几公里。出社会后,几乎很少有锻炼过了,每天工作下班后,就想快点躺在床上休息一下。中间有过想要锻炼的念头,但都没能坚持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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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这一路走来,丢失了一些重要的东西,也得到了一些意料之外的东西。我想明白的是,想要做的事情就要立马去做,如果让“拖延”乘虚而入,只会沦为时间的奴隶,渐渐消磨掉最初的热情。

一个人是否年轻从来都不取决年龄,而是取决于是否还有尝试新东西的热情和勇气。

在这一地鸡毛的生活里,活着便需要用尽全力,但千万别忘了讨好自己。再忙也要给自己留出一些只属于自己的私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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