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在陪儿子睡前阅读,他读他的故事书,我读我的杂书。
最近在读的就是《故事动力学》,一本如何教你如何写好一个故事的书,这本书的内容和其他的翻译本一样难懂,估计我如果读英文原版还比这个好懂点。
难懂并不是因为作者在故弄玄虚,而是因为糟糕的翻译,中国现在翻译的稿酬依然和上世纪九十年代差不多,所以正经的作家绝对不会参与这种苦工,一般都是些没有什么写作经验的大学生在做,所以翻出来的东西每个字都能看懂,但是连在一起就不知道他在说什么了。
要读懂这种书有一个技巧,那就是快速的读,不懂也不要停顿,这样您通读以后反而就能大概猜到作者想说什么了。
估计这种书中文系出身的估计都学过,所以聂飞琼老师应该就读过。以我一个学中文的朋友的话说:上过中文系以后,很大一部分小说都不想再读了,因为很容易就把这些小说的技巧给看透了,读起来也就没有了以前的代入感,缺少了普通读者应该有的趣味。再次证明了一句话:Ignorance is bliss..
其实,如果不是刻意想给儿子做一个榜样,我也早就把如此无趣的书扔在一边打游戏去了。儿子,从这个角度说,你真的拯救了老爸!
今天学到的一点就是故事的舞台很重要,一个平淡的故事,会因为在不同的舞台上发生而变得不同:
一个蹩脚的帝国争霸故事,放在星际舞台上,那就是《星球大战》;一个帅哥装酷泡妞的故事,如果放到F14战斗机飞行员学校里,那就是《壮志凌云》。所以,有时候,舞台可能比故事本身都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