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是我们的本质。即使没有人这么教过我们,我们也不知道这个事实,却很自然地在人间投射出爱。
爱,是我们最原始的感受,也同时是我们最渴望得到的体验。人间种种的爱,最多也只是反映我们的本质。我们自然会一再想回到本质,也就不断想要重复爱的体验,就好像希望透过人间的爱回到本质。然而,正因如此,反而让我们可以借用每个人都有的这种动力来臣服。
只要一再地重复,我们自然会发现,我们本来想爱的对象,无论是主或神,本来就无法用念头或话来描述。祂只是无限,只是绝对,只是永恒。到最后,我们倒不是去爱什么,而是轻轻松松体会到──爱从内心浮出来。
这个爱,可能是一种感受、直觉、共振或共鸣。接下来,我们没有什么念头可谈,也不需要去框架它。
再继续臣服,这个爱就活起来了。我们自然会发现它比我们的生命更大,而会带我们化解一切。到头来,它大到一个地步,会让我们明白是为爱而爱,而不是去爱什么,也不是透过爱得到什么。这个爱,甚至比我们解脱的欲望都更强烈。它是没有目的的爱。
这个爱,它没有一个动作,甚至连动力都没有。就好像我们的生命自然成为一片爱,而是爱在爱在爱──爱到底。
这时候,我们也没有什么慈悲可谈,没有「谁」可以去可怜谁或慈悲谁。我们原本还认为有些人可怜,认定有些人更值得帮助。这时候,我们自然发现连这种人和人的区隔,都只是从这个无条件、不分别的爱的场做了一个分别。把无条件的爱,带到一个人间认为的爱或不爱的范围。
一个人,不断地活出这个爱的场,遇到眼前有人需要帮忙,他自然会帮助人、鼓励人、给人称赞、为人打气。但是,他不再有一个「谁」在做,没有一个「做的人」──没有一个「人」在爱,没有一个可以爱的对象,而「谁去爱什么」的观念,完全消散。
在人间的眼光,他只可能做善事,散发满满的光(我们当然可以称为爱的光)来面对一切。无论对象是人、动物、东西、甚至一块石头,都一样。
但是,从这个人的角度,他其实什么都没有做。去做的,已经老早不是他──不是过去的小我,甚至连大我都不是。他也不晓得为什么在「做」。对他,已经没有什么做或不做,最多只有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