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3日,刘某驾驶鲁B00000轿车(该车在保险公司投保)行驶到县城南门路段时,因避让行人,不慎撞到李某(18岁,学生)驾驶的电动车,造成李某受伤和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交警部门认定刘某负事故全责。事故发生后,李某被送到具中医院治疗,经检查,医院当日诊断李某全身多处挫裂伤、下体出血、处女膜破裂。李某在医院住院治疗7天,后诉至法院。
伤者诉求李某要求刘某和C保险公司赔偿医疗费9757.29元、护理费7天×120元/天=840元、伙食补助费7天20元/天=140元、营养费7天×20元/天=140元、处女顾修复的后续治疗费1万元、精神抚愿金5万元。
伤者方意见:本次事故造成李某全身多处挫裂伤、下体出血、处女膜破裂,致使李某遭受了巨大的精神打击,在传统观念的我国,许多男人还有处女情节,处女膜的破裂,甚至会影响到李某今后的人生幸福,处女膜的损失,很大程度上是经济方面无法补偿的,本案事实清楚,李某现在是按偏低的金额要求赔偿的,李某的诉求是合法的,请求法院全面支持原告的诉求。
被告刘某意见:本事故是意外事故造成的,原告主张的赔偿金额过高,本人同意对原告李某的合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肇事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了车辆保险,李某的合理损失应由保险公司承担,包括诉讼费。
保险公司意见:对本次事故造成李某的合理损失,同意在保险限额内依法理赔,但其要求赔偿后续治疗费1万元明显过高,因李某的伤情并未达到评残的标准,不予赔偿精神抚慰金;医疗费应扣减非医保用药和不合理费用,后续治疗费拟按2300元计算为宜;本公司不承担本案诉讼费;
【争议焦点】
1.李某要求赔偿处女服修复的后续治疗费1万元是否合理?
2.本次事故造成李某处女腹破裂是否要赔偿精神抚慰金?如要,赔偿多少钱较适宜?
【法院判决】
本次事故造成正在上学的李某全身多处挫裂伤、下体出血、处女膜破裂,事实清楚。长期以来的传统观念认处女膜是处女的标志,这虽然是封建思想,但在我国的一些文化里,处女膜具有直观的道德评论的依据,一个人的贞洁表现,许多男人还有处女情节,处女膜的破裂,甚至会影响到李某今后的人生幸福。本次事故致使李某遭受了严重的身心损害和巨大的精神打击,她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其还要求赔偿处女膜修复的后续疗费用和精神抚慰金的诉求理应得到支持,但其诉求的金额过高,法院认为精神抚慰金在2万元以内计算较适宜。
刘某是本次事故的侵权人,对所造成李某的损失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经查该车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商业三者险50万元、不计免赔率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且无免责情形,李某的合理损失应在交强险限额内优先赔偿,对超过交强险限额的损失费用,在商业险限额内赔付。
【调解处理】
考虑到本案伤者损失的特殊性和法院支持在2万元以内计算精神抚慰金,且精神扶慰金是法官的自由裁量等情况,C保险公司在请示分公司同意后,本案调解结案。经C保险公司代理人与法官、原告进行积极有效的沟通,最后达成协议:由C保险公司赔偿李某医疗费9700元、护理费840元、伙食补助费140元、营养费140元、后续治疗费2700元、精神抚慰金5000元;刘某自愿赔偿李某精神抚慰金等5000元。诉讼费减半收取,由刘某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