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是简·奥斯丁逝世 201 周年纪念,同时,她笔下的伊丽莎白·贝内特小姐也已经存活 205年,并且仍然魅力非凡,一点也没有要老去的样子。
## 傲慢与偏见 ##
“傲慢让别人无法来爱我
偏见让我无法去爱别人”
《傲慢与偏见》(Pride and Prejudice)是简·奥斯汀最著名的作品,是被多次搬上银幕的小说,英国最有逼格的畅销书作家毛姆说:“这本书是世界十大小说之一!”
小说描写了小乡绅班纳特五个待字闺中的千金,主角是二女儿伊丽莎白。她在舞会上认识了达西,但是耳闻他为人傲慢,一直对他心生排斥,经历一番周折,伊丽莎白解除了对达西的偏见,达西也放下傲慢,有情人终成眷属。
这部作品以日常生活为素材,以反当时社会上流行的感伤小说的内容和矫揉造作的写作方法,生动地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
在爱情和金钱的关系上,简·奥斯丁理智的就像个哲学家。她在《傲慢与偏见》的开篇写道:“有钱的单身汉总要娶位太太,这是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
但她对女性在婚姻中所处的弱势地位,并不认同。爱情其实是一场通向婚姻的有尽头或者没有尽头的旅程,简·奥斯汀认为,有爱情的婚姻才是好婚姻,结婚不是做交易,是相伴而行,是过生活——要有欢笑,有诗意,有对彼此的尊重。
要是他没有触犯我的骄傲,我也很容易原谅他的骄傲。
具体什么时间、什么地点,你的哪些神情或谈吐使我迷上了你,这些已经记不清了,因为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等到我意识到自己爱上了你,已经到了不可自拔的程度。
虚荣和骄傲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东西,但大家却常常把它们当作同义词。一个骄傲的人可能并不虚荣。骄傲主要关系到我们怎样看自己,而虚荣则关系到我们让别人怎样看我们。
世事经历得越多,我就愈对世事不满,我一天比一天相信,人性都是见异思迁,我们不能凭着某人表面一点点长处或见解,就去相信他。
跟一个人相处了两个星期,不可能就此了解他究竟是怎样一个人。不过,要是我们不去尝试尝试,别人可少不了要尝试的。
将感情埋藏得太深有时是件坏事。如果一个女人掩饰了对自己所爱的男子的感情,她也许就失去了得到他的机会。
## 成为简·奥斯汀 ##
“如果你愿意和我跳支舞,
我会感到非常荣幸,
奥斯汀小姐。”
18 世纪末英国汉普郡的乡间舞会上,刚过 20 岁生日的简·奥斯汀和朋友们站在角落。她刚刚经历了一些不愉快——一位舞步蹩脚的财产继承人(她母亲所中意的人),令她在众人面前尴尬了。
就在此时,一位青年向她走来,发出邀请。她知道他是谁——邻居的外甥,来自爱尔兰的法律系学生汤姆·莱弗洛伊。于是他们下场跳了第一支舞。尽管两位骄傲的年轻人在交谈中一直互相抬杠,但回过头看,一切都是俩人故事的开端。
这个情节出自 2007 年简·奥斯汀的传记电影《成为简·奥斯汀》。传闻中,简·奥斯汀正是在这段碰面之后写出了《第一印象》——也就是《傲慢与偏见》的雏形。它最初写于奥斯汀 20 岁(1796 年)的时候,是书信体,奥斯汀写完后在汉普郡家中的客厅里给亲人们朗读。
但比起作者轶事,电影中使用的爱情路数更为关键。公众场合的尴尬——陪衬人物——拯救者的出现——冲突但印象深刻——戛然而止,而意犹未尽。没错,这是《傲慢与偏见》中搭建的爱情路数。它的叙事结构是如此完整,身价不菲、内心却不为人知的男性形象如此经典,以至于眼下的玛丽苏小说只取其一就能让人爱不释手。
简奥斯汀出身于英格兰东南部的乡绅家庭,机智风趣、举止不凡、富有风情的她,写尽了男女的爱情故事,自己却终身未嫁,原因为何?
1814年,简奥斯汀曾经在给侄女芬妮的信中嘱咐道:“关于爱情与婚姻,不要吹毛求疵,更不要过于草率”,“没有爱情的结合是一场悲剧,如果对方的缺点盖过良好的品质,也应该果断放弃这一段关系”。在爱情、婚姻方面,简奥斯汀称得上是历史上最深刻的洞察者,尽管她写了六部关于爱情的小说,却终身未婚,并非因为爱情不眷顾与她,而是她拒绝了多次婚恋的机会。
一个中产阶级家庭的女儿经济来源只有两样:遗产和丈夫的收入。与其继承那被瓜分得所剩无几的遗产,不如趁着大好青春年华,寻觅一个家境殷实的青年,至少可以保证继续过着富足、无忧无虑的生活。
对于不能从事任何职业自谋生路的女子来说,“危险的婚姻也被视为比独身好”。从而,绝大多数女人选择了为生活、为钱、为财产而结婚。
汉普郡的太太们,想方设法把自己的女儿送到各种舞会中,或者利用一切“拜访亲戚”的名义,送女儿们出门远游,物色适龄的优质青年。
在每个家庭的眼中,那些青年才俊们,也被那些太太们视若可投资的债券——地位收入如何、是否继承人、有几座房屋……
太太们紧握着手里的筹码,只等合适的时机,遇上财富地位等同的优秀男子,就可以和对方的家长商量安排订婚。
在绝大多数的女孩们都愿意听从父母的安排,学习令家庭长辈喜欢的技能,打扮成淑女的样子,注意言行举止,恰到好处地露出甜美的笑容,每天打扮成橱窗里展示的精美商品,随时保持光鲜亮丽的——以防她们的天命天子,就突然在某个城镇的街头,与之相遇。
而这正是简所竭力反对的。极端聪慧、才华横溢、心比天高的简,和乡村里那些忙着吸引异性的姑娘们不一样。简喜欢阅读和写作,向往大自然的景色,不愿意灵魂被束缚。她才20岁,已经开始创作长篇小说,这样的女孩一定会选择和追求属于自己的爱情。
她像普通的少女一样,满怀着对爱情的憧憬——那个俊朗的男子,要受过良好的教育,彬彬有礼、谦逊、真诚、善良,他必须热爱自然、历史和文学,至于地位、家庭、遗产,对于简而言,那有什么重要呢。
她需要的是爱情,一份真挚、热烈、像文学作品里女主角那样完美的爱情。
年轻时的简,才智过人,也不乏魅力,很像《傲慢与偏见》中的伊丽莎白。
简特立独行地成长着,她认为生活中注定有比谈婚论嫁更重要的事。她曾向别人透露:“勤奋的牧师,勇敢的海员,或有责任心的庄园主是她理想的意中人。”
简认为:“总有那么一个人,会理解我,欣赏我,他总会来到我的身边。”直到在一次聚会中,简遇到了那个人。
如同所有俗套爱情故事的开篇,简和他的第一次见面并不愉快,简发现自己生平第一次,遇到了一个令她无法忍受的男人,那个邻居家的侄子,伦敦律师事务所的实习律师,汤姆·勒弗罗伊作为一个绅士,居然比女人还善辩。
对方骄傲自大,咄咄逼人,简和这位在伦敦做实习律师的见面,就唇枪舌剑,争吵不休。
但也正如所有爱情故事的情节一样,言语的碰撞敲击出爱情的火花,在一次次针锋相对中,他们发现,对方的聪慧、个性、修养、与世俗不一样的特立独行是如此地吸引自己。
他们开始恋爱了,在树林中私定终身,在月光下亲吻,发誓要永远在一起。
两人的欢乐时光是短暂的。作为牧师的女儿,简必须嫁给一个有家产、有地位的男人,这样她才能无忧无虑地进行文学创作;而作为贫寒之家的次子,汤姆也一定要娶一个有丰厚嫁妆的太太,才能得到律师执照。
热恋的青年男女为了厮守,感情是勇敢而热烈的。他们捏造了假的信件,让汤姆当法官的舅舅以为简有着显赫身世,但在会面的现场,他们的谎言被知情人戳破。
后来,他们选择私奔。但在途中,突如其来的不舍与不忍充斥着简的脑袋,离开了家庭的荫蔽,他们是两个年轻的、无知的、需要生活的青年,何况家中还有逐渐年迈的父母和独居的姐姐,以及汤姆的亲人,那些都是他们无法割舍下的责任。
简告别了汤姆,独自踏上归程。
摆在这对热恋男女面前的问题太残酷,谁也不能让对方为自己放弃所有,结局只能是分手。谈不上背叛,是残酷的现实让他们分离。
简·奥斯汀曾经在《理智与情感》中,写出这么一句话:
如果那时的简是一个天真、
什么都不懂的少女,
或者她会义无反顾地奔向爱情,
可是她做不到。
《傲慢与偏见》小说中提到,伊丽莎白的姐姐简曾有一爱慕者,给简写过不少情真意切的情诗。但随后,他的爱就淡了。于是伊丽莎白得出结论:“诗有驱除爱情的功能。”情感一旦有了表达的途径,也就有了纾解的出口,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诗歌确实有驱除爱情的功能。
不过对于伊丽莎白的这一理论,男主人公达西不服气,争辩道:“我一向认为,诗是爱情的食粮。”于是,伊丽莎白说出了经典名言:“那要是一种美好、坚贞、健康的爱情才行。凡是强健的东西,可以从万物获得滋补。如果只是一点微薄的情意,那么我相信,一首出色的十四行诗就能把它彻底葬送掉。”其实这个道理并不仅仅限于爱情。
尽管过去了 200 年,今天的年轻女性和奥斯汀女主们在“原则”上有不少共通之处:斥责传统两性束缚,但仍然重视家庭观念;承担生存的压力,在消费中获得治愈和逃脱。她们就如同奥斯汀所写的,在试图看清并讽刺这个世界的同时,又强调专注于自身的生活——并不打算真的打破什么。
无论是讽刺还是幽默,这两件事情的实用功能是:没有诱导你去改变社会;帮助你更好地忍耐它。在《傲慢与偏见》出版同年的一封家信中,简·奥斯汀说:“我狂野不羁,是因为我不能自主。这不是我的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