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黄浦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2年度黄浦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启动,请有意向申报本批次引导资金项目的建设单位按申报要求递交资料。
资料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3日。
一、 支持对象
项目应在服务业领域中发挥引领作用或在产品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等方面形成示范效应。
项目建设单位应在黄浦区依法设立、具有合理的经济规模、信用记录良好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分支机构除外)。
申报的项目原则上是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开始建设的在建项目。
二、需准备的资料
1、项目基本信息表;
2、项目申请表;
3、申报单位真实性及信用承诺函(需法人签字、加盖公章);
4、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5、项目单位近三年财务报表及上年度审计报告;
6、项目建设实施地点的场地证明(自有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及出租方房产证);
7、自筹资金出资证明(包括自有资金银行存款证明、贷款资金的银行贷款承诺书、贷款协议、贷款合同),达到项目总投资额的60%以上;
8、风险投资、成果或专利证书等其他相关文件;
9、涉及与其他机构合作或许可经营的须提供合作协议/批复或许可证;
10、如项目涉及土建、加层、外立面改造等,需提供规划部门和环保部门的批复意见;如项目购置设备及试验加工过程中涉及环境影响(如噪音、辐射、三废排放等)需提供环保部门的批复意见;
三、项目单位申报程序
1、项目材料递交。请项目单位准备引导资金项目基本信息表、项目申请表及相关附件,并按上述资料顺序整理好后,将全套资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完成项目材料递交。邮件标题命名格式为“企业名称+2022年区级引导资金”,并在邮件正文中附上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项目申报受理。经材料审核,审核通过的项目进入项目库。入库项目按评审要求提交纸质材料。
3、项目评审。对纳入项目库的项目,由区引导资金评审小组会同委托中介机构,对项目进行评审。具体评审形式和时间,另行通知。
四、扶持方式和标准
引导资金的支持,采用无偿资助方式安排使用,主要用于设备购置安装、软件开发、技术转让、人员培训、系统集成、设计咨询、研发测试、资质认证等。
区级支持项目资金支持比例最高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或总费用(经核定)的20%,资金支持金额不超过200万元。对于特别重大的项目,区评审小组将会同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确定。
上海市黄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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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黄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