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看到最后,让我泪流满面,沉静在故事里,久久地徬徊,昨天的红火还在延续,今天却糟了个糕,这就是生命的无常,生命之所以有意义,是因为它那么滴接近死亡,我们没有力量抗拒,但我们能彼此鼓励,微笑迎接。
我们都会走路,我们离开椅子,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断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日子久了。生活便显得平淡无奇。
《一个人的朝圣》,英著名作家蕾秋:乔伊斯著,以文学的力量,征服着读者,将一个平凡的小人物,写成传奇。让主人翁哈罗德凭着一腔信念,认为只要他千里跋涉,他的老友(奎妮,同在酒厂的同事,患了绝症)就会等他,同样以信念延续生命。87天,627英里,风雨兼程,一路上,回忆变成了逃不掉的灵里对话,一场徒步,变成了内心更艰难的旅程。一幕幕清晰似倒影:那少年时,母亲抛弃他时的无助,16岁时父亲甩给他一件大衣,从此不管不顾。结婚后,儿子剑桥毕业却患抑郁症自杀,妻子对着儿子一直说话,如同在世一样。夫妻变成陌路,隔阂疏离,二十几年,日复一日。他没有朋友,和妻子生活在英国的乡间。
直到奎妮在生命的尽头,给他写了封告别信,信念促使他横跨英格兰,认为,只要他不仃走,老友就不会离世。途中,他想起自已的一生,他觉得自己既超然物外,又是眼前世界的一部分,既和他们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又不过是个匆匆过客。土地是如此了阔,人是如此渺小。而脚下的大地一直伸向远处的天际线。永远和回忆赛跑……
牢牢地被吸引,5天啃完,继续乔尹斯~《一个人的朝圣2~奎妮的情歌》
202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