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有来世,请你来做我的孩子

今天陪小熊在客厅玩耍,他爬上爬下,偶然翻到了一个小本子,而后安静下来,我走过去一看,小本子的封皮是透明的,内侧夹着一张爷爷的一寸彩照,他正一本正经地端详。“小熊,这个老爷爷是妈妈的爷爷”,小熊毫无反应,扔下本子又去玩奥特曼了,留我一个人愣神儿。

爷爷已经离开我三个年头了。从最开始的彻夜痛哭,到现在的逐渐平静,时间是一剂良药。

因为超生的原因,我从6个月大就被送到爷爷奶奶身边抚养,那时他们已经是知天命的年岁。爷爷不是个完美的人。在外人眼中,他幽默、和善、热心肠;在家人眼中,他严厉且不近人情。但在我的记忆中,他却像太阳一般,是极温暖的存在。

他极度宠溺我,小时候的我无比任性——七八岁时想学骑自行车,爷爷答应周六去小广场教我,并早早地跟同事借来了适合小孩骑的自行车,但天公不作美,偏偏那天下起了雨,心心念念了一周的学车计划眼看就要泡汤,我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又哭又闹,爷爷无奈只得冒雨教我。

小时候我嘴刁,但九几年的物质条件还不丰裕,但每天早上,油条、粽子、面包、烧饼、豆沙包总有一样会出现在我面前;记忆中还吃过爷爷为我自制的零食——白糖和芝麻在锅里熬化后倒入剥好的核桃仁,冷却后香甜酥脆,太美味了。

为了让我多长见识,他硬是在出差时跟领导申请带上我,小小的我在同伴们的羡慕中去了北京、青岛。

在楼下的小广场玩的正high,忽听爷爷在楼上阳台喊我,急忙跑去,一个白色的纸包扔了下来,打开是三五粒冰糖。

由于我的户口问题没办法在当地上学,从不求人的爷爷买上礼品一次次的到校长家软磨硬泡,最终用诚意打动了校长,破例让我入学。

爷爷是书店职工,爱书,新学期伊始会用雪白的挂历纸帮我把每本书都包上书皮,连薄薄的音乐和美术书都不放过。

每天晚上做完作业,都会帮我细心的检查,并帮我把铅笔削的尖尖的,整齐的码放在铅笔盒里。然后带着我出去散步,路上玩词语接龙或者乘法口诀接龙的游戏。

我是个懒人,爷爷会在我宣称刷完牙之后悄悄地摸一下我的牙刷头是否湿润,害我犯懒时还要把牙刷在水龙头上沾一下水。

七八岁了,还习惯坐在他的脚背玩跷跷板的游戏。

他用一台老式的胶卷相机记录着我的成长,整整有四大本相册。

小时候的我就丢三落四,新买的自动铅笔、新买的橡皮、尺子还没用几天就不知去向,他从没有埋怨过我一次,总是默默为我添置新的。

奶奶总嫌他太惯着我,他总嫌奶奶太管着我,就这样,我长大了。

... ...

初中、高中,我离开他们,回到家乡读书,陌生的环境、分离的焦虑像乌云压城般吞噬了我,我想爷爷和奶奶,但现实已不允许我任性,他们就此成了我最大的牵挂。

初三那年冬天,下了晚自习去电话亭给爷爷奶奶打电话,家中的座机迟迟无人接听,那一瞬间我开始莫名的紧张,周末回家,从妈妈口中得知奶奶去世的消息,我近乎晕厥。一个月后爷爷来学校看我,我在上课,从教室出来紧紧的抱住,开口便是,“孩子,你怎么瘦了这么多”。

奶奶去世后,爷爷开始了一个人的生活,每天要么去家附近的医院食堂吃饭,要么下面条凑合一顿,大把的时光无处挥霍,他就找一辆公交车,从起点坐到终点,再从终点坐回起点,可纵然是这样,他每次打电话还会给我描绘一番他的精彩生活——忙着跟人打牌、跟人去赶大集、逛公园...

大学毕业后,我回到了爷爷的城市,可是我却一直忙着工作、忙着恋爱,忙着七七八八无关紧要的事,唯独没有时间陪他,偶尔周末和男友一起去看他,他就开心地拉着男友说我小时候的事、说他年轻时候的事,再把附近最好吃的豆腐脑、包子、水饺、烧鸡一股脑儿的买回来,让我们吃个够。我们要走,他总是舍不得,私下里悄悄嗔怪我眼里只有男友,没有他。

我以为一辈子很长,我以为爷爷身体会一直硬朗。谁知,可怕的阿兹海默症悄悄找上门来,最初我发现他记忆力变差,一件事反复说好多次,还以为这是老年人的通病并没有放在心上;后来,他一度忘记了一些亲人的信息,听叔叔说,他还经常走错单元、敲别人家的门。直到夏日的一天,他竟把自己搞丢了!我们疯狂的找,家附近每一处都找遍了,派出所也去过了,我发微博,疯狂的@当地媒体,我哭,我陷入了深深的恐惧中,怕他就这样消失,留给我无尽的悔恨。

终于在第二天中午接到了警察的电话,让我们到市中心的一个广场附近接人。我们急忙赶到,隔着马路远远的看到他的额头包着纱布,我的心都要碎了,紧紧抱住他大哭不止,他却笑着说终于找到你们了。年近80的爷爷,一位国企退休的老干部,在广场旁边的条櫈上呆了一夜,24小时没吃东西,身上最值钱的东西是我给他买的一块20块钱的手表,情急之下摘下来换了两瓶冰红茶。后来清醒过来慢慢回忆,原来当天是要去给手表换电池,不知怎地坐错了车。

打那往后,爷爷病情每况愈下,有时候和老公去看他,他会拉住我问,那个人是谁?因为大家都要上班,又担心他再次走丢,叔叔索性把他反锁在房间里,他从最初大喊、砸门,到最后自己窝在沙发里一坐一整天。

再后来,我爸把他接回老家照顾。临走的那天我去送他,给他买过冬的衣服、坐便器、大棉鞋,在鞋店试鞋时,他的脚背肿了,我帮他穿,卖鞋的店员夸我孝顺,他美的不行。

他走的时候,我已经搬了新家,贷款买的二手房,刚装修完没几天,我提议去新家吃顿中午饭再走,他却说不着急,等他从老家回来再去不迟。谁知这成了我最大的遗憾,回去呆了一哥多月,我等来了他病危的消息,遂急奔汽车站而去,在城郊的一个服务区,听到了他去世的消息。

赶到家,他已经躺在棺里,我抱着分别时给他买的棉坎肩哭的死去活来,却最终也没有勇气掀开那层薄薄的棺材盖看他最后一眼。我不让他闭眼睡去的样子刻进我的回忆,我想日后每次忆起,都是他笑呵呵的面容。

丧事一切从简,我也在第二天返回了工作的城市。只是那座房子再不敢靠近,童年的照片再不敢翻阅。午夜梦回,我无数次拉着他的手,要带他来新家住一阵子。

... ...

写在最后,给远在天国的你——

养儿方知父母恩,而今你的孙女已嫁人,嫁的是当年你见过的那个小伙子,虽不高不帅,但你了解他的为人,他待我的好虽不及你,但也无可挑剔。另外,你的重外甥在去年也出生了,是个很可爱的小胖子,取名叫小熊,他不像我小时候那么难缠,乖的很。至于我,我打小是个普通到掉在人堆里找不到的孩子,唯一让你骄傲的是爱写作,绕了一大圈弯路之后,我现在又开始写了,不管怎样,会一直坚持下去。

你对我的好,此生无缘报答,来世请你做我的孩子,我必当像你爱我一样,倾其所有来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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