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六,买的书陆陆续续到了,早起,洗澡归来。拿着手机看《昭奚旧草》,入迷。突然,手机震动。
"快来救我"。多年好友,初中班长,高中班长,大学又在同一地区。真正处的好的,还有另一朋友。和他一样。
我无语的回他,到底咋了。
他实习被学校安排到工厂,去之前,一切都是好好好。到了以后就懵了,他自我感觉工作强度过大,上岗12小时,干了三天就罢了工。说自己受不了。还发烧。
好吧,各种可怜状况全部都出来了。然后和我说一定不会到这种地方工作干一线。然后和学校闹。
听到这里,我只想去抄《心经》,让我静静。
好高骛远,定位甚高。作为一个男生,谁给予他的优越感。
菩提萨埵,依班若波罗蜜多故,心无罜碍,无罜碍故,无有恐怖,远离颠倒梦想,究竟涅磐。
我觉得如果是三年前,他和我夸大其词描述这些事,按我的性子,必然和他说,回去,不上了,学校怎么能这样。
然而,现在我不会。我会觉得他相当幼稚,最起码让我觉得是个巨婴。轮不到我拯救。那是他父母的责任。
也是,独生子,宠着惯着。至今还自我感觉良好。每次好友聚会,总要指着我说我幼稚。小孩子家家。我只想说:以貌取人,失之子羽。无言以对。
消息收到了,身为资深同学,我果断打电话给另一个学校的朋友。让他去照看。这一问,回我一句,早就找过他了,他在家,妈妈生病,他在陪护。
难怪,万般无奈,总要找个人诉苦。
我虽然不是垃圾桶,但我们熟之又熟。我同意过去慰问。但提前声明,我可能会说话不友善,他表示感谢。
他所在的开发区,一路上,消磨时间,我带了本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文中过于魔幻现实主义,但是情节却很吸引我。
最可笑的是,战争爆发原因就是不想房子都被刷成蓝色!对,这个够魔幻现实主义了吧,同时也反应出当时拉丁美洲的现实社会,多么具有讽刺意味。
刚在想这个问题,我见到了他。倒苦水,一遍又一遍。
我的内心深处无比排斥。因为他说的强度根本就不算什么!我不是娇娇女,当然我父亲是高瞻远瞩,我也只能这样说,每到暑假,必然给我安排各种苦累的工作,美名其曰体验生活。实际是为了怕我以后在社会上会有极大落差感,为了让我接地气点。毕竟这么多年,我在他眼里逐步出户,哪怕出去,也是为了泡会书店。担忧至极。
所以你且听听我的经历。
我去过哥哥所在的工厂,被我爸强硬塞给我哥。说不论多累,都不许心疼。上个高强度夜班,对十二小时,对,黑白颠倒,不过,就一周,挺过来了。只是回学校之前时差倒不过来有点难受,黑白颠倒。
大型工厂每天会有单子,每个人都有产量。我有闹脾气的时候。老工人欺负新人,我呢就在走廊里站到第二天早上,不停的擦产品,闹脾气,怎么闹,擦的少,后来会被骂的狗血淋头。在里面,我哥不插手,别人以为是长期工作,必然压榨又压榨。
我委屈,不敢哭,回去就哭。和我爸说,他们骂我废物,可是我前几天手疼,我擦不动。我在那一瞬间真的感觉自己就是个废物。我一边哭一边骂自己不真气。后来,晚上七点正常人一个又去上班了。不过有点麻木。
和她们比我很幸运,毕竟我可以任性,为了生活,她们什么都可以忍。其实在里面也能看见一些我从来都没有看见过的。
后来我渐渐适应。上海的老阿姨会和我们聊一些我接触不到的事。一开始会觉得新鲜,后来发现千篇一律,就像这里的工作一般。
我找不到我想要的,任性点,觉得差不多,我会和老爸说可以走了。那时和他深聊,第二天可以通过哥哥直接离职。
感触最深的是,每个人似乎都被套在这里。当然也是因为别无选择。生活所迫。现实残酷。
当然我一直觉得我这次表现,比上一次好的多,毕竟,上一次在一家聋哑工厂。我是误打误撞进去的。我得说第一次做这样的工作,抵触情绪相当大,但是我爸说坚持。我就在那家小小的厂里坚持了43天,没有请过假,一直工作,哪怕发烧,同龄,手划破。只为了争口气。但是我得说我哭了一个星期,只要休息就给我爸打电话哭,各种累。然后,心狠手辣的拒绝他的宝贝女儿。
其实我是真害怕,大家都不说话,只用手语。我们沟通不了。小厂环境差,但是工作强度和我哥那厂比,天堂地狱之别。
我记得第二天我撕心裂肺的把我爸哭来了。现在想想我还是想没出息的想哭,几年前的我小小的。一身白衣。初中生的模样。
我还记得爸爸来了,看着我找了下厂长。然后拉着我出去,他说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到这里的。但是既然做了就要坚持下去,咬着牙挺下去。我老觉得他眼睛红了,我眼泪哗哗掉下来,他狠一点转身离开,我就看着背影哭。下着小雨。
我学会了坚强,学会了哪怕累,咬着牙也要做下去。我仍然是那个爱笑的女生。
后来我用了半个月学会了手语,和他们做起了朋友,我最好的朋友是她,黄闯,上图。
后来我们一块坐公交去上大附近给她男朋友买蛋糕,一路上我们手语,我们是平等的。周围人抱有同情心态。我们一笑而过。
除了不能说话,我到现在都觉得他们的生活状态令人羡慕。他们喜欢到处旅游,从不存款。她们心态无比健康。
东北的姑娘处朋友,更是让我敬佩。给予真心。
黄闯的过往是后来和我说的,她有一女儿,十六岁就生了。她看起来完全不像妈妈,和我同岁,刚刚成年。小小的她,遭遇了孩子爸爸的抛弃,她毅然决然离开家乡挣钱。
后来遇见了帅帅的他,大专生,也是聋哑人。两人站在一起相当养眼。
挡住了他!!!!!!找了半天的照片!!!
我也是见证人。至今我们还有联系。她还是阳光明媚的她。看到她的笑,你会觉得很温暖。
一不小心思路跑远,我回到老朋友的问题。
当然我们争执半天,话不投机半句多。
他仍然觉得自己尊贵无比,那我也只好给个眼神。
聊不到一起,那么,好吧,我离开,你别走。
未来那么远,你还那么年轻,苦的日子其实在后面,很多很多,吃点苦能死吗?
别人能做,你为什么就不可以?我从上到下把他打量一遍,我 ……还是默默吐槽吧,毕竟这种事得有自知之明。
我还是回去在路上看《百年孤独》,毕竟人生而孤独,总要直面它!
现在的她!!!!
爱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