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学党章强信念 砥砺奋进新征程

       党的二十大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此次党章修改适应了新形势、新任务、新使命,把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和党的建设最新成果写入进来,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共修改50处,其中总纲部分37处、条文部分13处。

       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践行初心与使命。党章是党的最新成果,标志着党在不断自我革新、不断进步成长、始终充满朝气。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如今踏上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新征程,我们仍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更加自觉地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有效实现党的领导的战斗堡垒。

       党章是党的总章程,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体现人民意志。“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确立为自己的初心和使命,就把人民民主鲜明地写在自己的旗帜上。回顾党章修改过程,经历了成立党章修改小组、提出党章修改方案、中央政治局会议专题研究、形成党章修正案稿、一定范围征求意见、提请党的二十大审议等程序,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凝聚党员志愿,体现党员心声。前进道路上,我们依旧要始终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充分相信群众,紧密依靠群众,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扎实推进共同富裕。

       党章是党的根本行为规范,必须自觉学习实践,用实际行动诠释党章要求。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以新发展理念引领经济高质量发展等内容写入党章,要求我们党员干部必须以坚定的政治信仰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以奋发向上的斗争意识发扬斗争精神,以扎实的工作作风将党章要求转化为行动自觉。在党章的指引下,基层年轻干部要用韧性、干劲、执着和热情对待每一项工作,恪尽职守,竭诚奉献,以奋发有为的精神与行动推动乡村振兴,实现伟大民族复兴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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