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金王朝》第一百一十二章 炭行(十二)

        此人正是阳城县衙的典史王大人,在当时的县衙里,典史的职能是“典文移出纳”,也就是县衙的内部事务管理,相当于现在县政府办公室主任一职,这个官职在当时虽然不入流,没有品级,但因为与知县靠得很近,是知县最得力的助手,因此权力也很大,并不亚于主簿甚至县丞,一般也都是知县的亲信才能担任。

        王典史正是这样一位标准的人物,他是张知县在阳城县衙最信任的人,也是整个县衙的中枢,一般有什么重要事,张知县总是先和王典史商议,或者由他出面代表自己处理,因此大家都把他当作半个张知县,权势不可谓不重。

最后编辑于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转载或内容合作请联系作者
平台声明:文章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由作者上传并发布,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简书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禁止转载,如需转载请通过简信或评论联系作者。

推荐阅读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