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爷子最近在家待腻了,闲的慌,想着出去找点活干,还跟我说,这人啊,就得忙着点,一旦闲下来了,这病就该找上门了!我这边眼看老爷子这次决定是如此坚决,拦又拦不住,就想着给老爷子谋份清闲的差事。
在招聘的网站一顿翻找,发现一个职位很是适合老爷子,这个职位的要求如下:
1.坐岗;
2.巡逻园区;
3.完成部门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我一看这要求,这不就是我们小区的保安嘛,可是一看职位名字,居然叫“秩序员”。招保安就招保安,为啥非得写成招秩序员啊?莫非是个坑?一股好奇心立马催促着我赶紧查个清楚。
秩序员,全名“秩序维护员”,其与保安有着本质的差别。
保安一般由与物业签订保安服务合同的保安服务公司派遣,根据保安服务合同维护小区内的安全。
秩序员一般由物业公司直接招聘,跟物业公司直接签订合同,主要负责维护小区的公共秩序安全。
打个比方,如果在小区里遇到小偷,秩序员没有义务实施制止行为,而保安则应当及时制止发生在小区内的违法犯罪行为。
秩序员的称谓,是物业为了厘清治安责任,避免与业主发生不必要的矛盾,故将管理区域内的保安更名为“秩序维护员”。当前,我国大部分小区的物业公司,为了降低成本,都是自己招聘秩序员,组成我们眼中所谓的“保安队伍”,维护小区的日常秩序。
学到此处,我终于明白了我们小区门口的“保安”为啥都是大爷了,物业也不指望着他们能够有多少输出,相对年轻人,大爷又物美价廉,节约成本罢了